法律与旋律——我的生命
——宁波大学“做人、做事、做学问”系列讲座之八
作者:曹 星 来源: 涌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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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星 一级律师、音乐家。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浙江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星韵律师事务所首席顾问、杭州市音乐家协会名誉主席。承办过的著名案例:为“金华元宵灯会惨案”中被告人金华市副市长辩护;陈佩斯诉湖南电视台侵犯名誉权案被告代理;刘晓庆诉新华社驻成都军区记者羊慧明侵犯名誉权案被告代理;刘某(女)涉外流氓案无罪辩护;轰动海内外的全国首例弃婴状告亲生父母案法律援助。并先后担任中央芭蕾舞团、中国音乐学院、浙江小百花越剧团等百余家文艺团体和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
同学们,我这里有两样东西,分别是西子女声合唱团十周年的合唱本和去年出版的唱片“天堂之韵”。讲座过程中我会提两个简单的问题,谁回答出来,我就送给他们做纪念。
今天,很高兴能和同学们在这里见面。
89年时,我来过一次宁波大学,那时大家可能还在读小学。对于我来讲,这是我第二次来宁波大学和广大同学见面。宁波大学策划的“做人、做事、做学问”名家系列讲座,非常好。这让我想起《红灯记》里的唱词“做事要做这样的事,做人要做这样的人”,以及李政道先生讲过的“求学问,须学问,只求答,非学问”。这正是我们年轻人在成长道路上最需要给予重视的几个关键性问题。据悉,我之前的七个讲座,邀请的都是院士和全国学术界非常知名的专家先生们,在学术上我比不过他们,他们是重量级人物,我是轻量级人物。但是在感情上,我是重量级的,对宁波有着深厚的感情。我和你们邢书记一样,都在上海长大。上海人有句俗话,叫做“上海萝卜宁波种”,我们和宁波都有着深厚的缘分。在我的生命当中有很多事和宁波有关系。说得重要一点,这里有一段非常悲惨的经历。十年动乱时,我从杭州逃到宁波,穿了两件单布衫在甬江边踱来踱去,写了六封绝命书,准备告别人生。但悲剧没发生,却以喜剧的方式结束,有两个宁波孩子让我一个晚上冻得僵硬的心有了一丝温暖,我最终决定,撕去这六封绝命书,决心和造反派再斗一斗。因此,我是把宁波看成我这一生的再生之地的。89年我来宁波大学讲座,刚好安排在中国足球队与南朝鲜在新加坡决赛的那个时间,我本来想有20来个人来听讲座也就不错了,可是我一到,座无虚席,掌声热烈,叫我怎么能不感动?我当时就讲,愿上天保佑,中国国家队能踢一场漂亮球战胜南朝鲜,如果报告结束时传来好消息,我和同学们就上街游行庆祝胜利。大家异口同声说“好!”。结果,没有成功,很是遗憾。
下面,我和各位说明一下,我所以以“法律与旋律——我的生命”为讲座题目的原因。我要感谢的是新华社浙江分社现任社长吴克强先生,他在十年前以“法律与旋律”为题,以第一人称写了一篇关于我的报道,发表在《瞭望》杂志上。大家都知道,《瞭望》杂志在海内外的发行量是很大的,是相当有威望的一本杂志。文章发表当年,我就收到了1000多封来信,其中有几百封是来自海外的。他们大都表示了对中国法制建设的关心,觉得法制建设有待加强,并提到这过程当中希望有更多的人能秉公执法,为法制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同时希望在我们国家法制建设过程当中,像我这样的人能越多越好。看到这些来信,我觉得这是对我的一种鼓励和鞭策,同时也反映了海内外读者对中国法制建设的高度关注。这样一来,我应邀到上海复旦、华政、浙江各大学以及西南和西北的一些大学做讲座。今天的讲座,我主要讲讲我个人的经历,分两部分讲。第一部分讲我的人生四部曲:一、跨入神圣之门,踏上坎坷之路;二、身在音乐圈内,心向法制天地;三、重操律师旧业,再越雄关漫道;四、一心服务两律,渴望人生坦途。这四句话的最后一个字分别是路、地、道、途,都是两只脚扎地的,没有飘到天上去。第二部分是与同学们共勉的人生需要明确的六个观:学习观、恋爱观、金钱观、健康观、事业观和信念观。我用我个人的经历、想法来与同学们共同探讨,并对同学们提出几点要求。下面,我就开始讲具体的内容。
第一部曲:跨入神圣之门,踏上坎坷之路。胡乔木先生曾经在中国第一次律师代表大会上为中国律师作了一首诗,第一句就是:律师,是神圣之门,又是地狱之门,非常形象地描写了中国律师这一不平常职业,它的处境是非常艰难的,有它崇高的地方,但也有非常大的风险,尤其是在过去没有立法对律师进行保护的情况下更是如此。我在共和国成立之前就参加革命了。1949年5月,上海解放的那一天,我才15虚岁。解放之后,我作为一个剥削阶级的子弟荣幸地被吸收到公安部门工作。不久土地改革开始了,刚满十八岁的我就担任了上海浦东一个法院的审判员。1954年,中国第一部宪法产生,检察制度和律师制度的诞生有了法律依据。1956年,我通过专业培训后开始担任专职律师。但好景不长,仅一年时间,由于当时“左”的思潮冲击了律师制度。57年整风反右,我们第一代律师当中90%以上的人都被戴上右派帽子到农村去劳动。我根本不反党,干嘛要戴帽子、下农村呢?但不去又能怎么办?说实话,培养我做律师的领导也不舍得。三十六计走为上:辞职。当时辞职就像开除,任何单位都不敢要你的。很多人说我没有工作,要饿死的。我说我宁可饿死,也不愿气死,绝对不能戴上这顶右派帽子。
在医生的帮助下,搞了个假的病历,办了个退职手续,担任小学代课教师,同时在上海开始学音乐。这一点上海比较优越,有名师,各种学习的条件都很好,只要他看中你,你的机会就来了。我首先要感谢我的两位音乐启蒙老师,一位是原上海乐团的何无奇老师,一位是上海音乐学院指挥系主任杨嘉仁老师,他们两个都不幸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摧残致死,但正是由于他们的指导和我自己的刻苦学习,才能得以在58年进入浦东的一所艺术学校担任音乐班主任兼指挥。这时,我已经是在坎坷的路上走了。有人问我为什么那么爱吃面条,我可以告诉大家一个秘密,那是发生在我担任小学教师第一次发工资的晚上。当时我身边已经有许多同志被打成右派,他们带了儿女去农村。我第一次拿到30多块的代课工资,一想到他们,列了好几个名单,最多的寄八块钱,或五块钱,最少的寄三块,寄来寄去,邮递员说邮费付一下,邮费付掉只剩下一点零碎钱。我一想今天完蛋了,一碗面也吃不起,当时我觉得这个世界上最好吃的就是麻酱拌面了。后来,我常常沿着苏州河走一走跑一跑,有时候还跑到大光明隔壁的面店看看,特别去回味那种茫茫然、饿着肚子走路的感觉。说起饿肚子,这里也有学问。撒切尔夫人到国会去每次都是饿着肚子的,说是可以让血液保证到大脑里,而不是跑到胃里,讲话会精彩一些。因此,我每次做讲座,如果做得特别好,常常是饿着肚子的,因为这时候血液不到胃里去,都在大脑里,这绝对是个科学的东西。
刚才讲的是我的第一部曲。当时组织出于培养我的动机,让我去做律师,可是好景不长,这跟当时中国法制建设的时代背景有关。我到艺校后,搞的是民族音乐,搞指挥,搞作曲。不久又来了一个很好的机会,1959年,共和国建国十周年,上海歌剧院排演中国第一部大型民族舞剧《小刀会》,我十分荣幸地被指派带领学校的学生和我们的乐队参加上海歌剧院《小刀会》剧组。有一次,我和导演坐在下面看排练。第二场,小刀会的第二号人物被清兵抓了之后要拖出去斩首。开始时,仪仗队敲着大锣出场,前面的乐队很热闹的时候要突然之间刹车,静止,没有声音,整个乐队只响一个大锣的声音“哐——”,然后每一声“哐”,就要抬腿控制四拍。当时,在上面领队敲锣的演员一个也弄不好,导演急死了,她让我上台帮助领一下。我说好,就上去干,一干就干上了。后来,“小刀会”正式演出,我就当上了这个角色,每天要戴个很长的辫子,穿好清兵的衣服,把脸涂好后,拿面大锣上台。这个角色演得不错,后来导演说第三场还有一个重要的角色也要我来,演洋人的头儿。第三场吴道台把上海的城隍庙出租给英国人,在英国的领事馆签字,签字之后英国领事馆请了大洋人来陪吴道台一起喝酒。我演的这个角色年龄很大,当时我实际上只有20多岁,要化妆一个比现在的我还要老的老人,前面头发全部脱光,有个大胡子。每当第二场结束,就要紧张地抢妆,要赶紧把辫子拿掉,两个人帮我穿洋装,戴头套,加深眼圈,提高鼻梁,贴上胡子,然后和着音乐出去。可是,也是好景不长,浦东突然来了个通知,要我立即回浦东参加运动。实际上这次运动的靶子是我,我自己一点都不知道,心里非常坦然,我认为我没有任何问题,所以叫我回去参加运动我就回去了,令人遗憾的是不能再参加演出。
我就一个人回去,回去后,每天学习文件,写小字报,抄黑板报,唱歌我上去指挥,表现得十分积极,运动的组织者总感到所有参加运动的人我最积极。虽然内定的靶子是我,但却动不了手,最后十天学习居然没有靶子,就这么结束了。结束后,就叫我也不要回去演出了,就跟几个人去劳动,就这样,我不明不白地离开了艺术学校。从理论上来说,我是一个在整风反右当中本有可能戴上右派帽子的人,而糊里糊涂又没戴,因为他们舍不得整我,就这样莫名其妙地让我离开了艺校去劳动。在劳动的过程中是非常苦的,最苦的是到坟场上把棺材旁边砖头上的石灰泥削掉,从早干到晚,浑身上下都是白的粉。但我又要面子,于是准备一套衣服、一条毛巾放在包里,回家前洗洗清爽,把衣服换掉再回去,家里也不知道我在干什么。这时候,杭州有个剧团到浦东演出,我为他们写了几个曲子,他们决定要我。从那时起,我就下决心离开浦东。离开浦东到了杭州后,我就在一个专业团体里担任作曲和指挥。
这时,我的人生第二部曲开始了,“身在音乐圈内,心向法制天地”。怎么心向法制天地?后来有件事让我体会特别深刻。十年动乱开始,杭州有些人要去砸灵隐寺,周总理几次发电报专门提到要保护灵隐寺,但是这些“革命小将”们坚决要砸掉灵隐寺。因此,文艺界和省、市的机关干部每天晚上守在那里保护灵隐寺。有一天,听说“革命小将”们组织了一个辩论队来阐述他们要砸灵隐寺的理由,如果能辩倒他们,他们就不砸了。我们文艺界有人知道我做过律师,马上向有关方面反映说我做过律师,有辩才,叫我去辩,我就代表保护灵隐寺的一方站起来。那次可以说是一炮打响,辩论成功,对方当场表示从此不再砸灵隐寺,我也一举成名。但是,祸水也从这里开始。
杭州有一个很出名的辩论,北京大学有一位姓朱的同学到杭州来“点革命火,扇革命风”,结果这个朱同学疯掉了。为此,北京大学法律系派调查组到杭州来开大会,几千人的规模,表示要“控诉浙江走资派迫害朱同学致疯”。那天傍晚,楼下有人叫我去参加辩论会,我们是坐人力三轮车去大会堂的,路上我知道了是怎么回事,并清楚了自己要扮演的角色。到了大会堂,看到群情激愤,高呼口号,并一个个上台发言,说朱同学点革命火好得很,为什么被逼疯?并说“走资派”是如何的坏,问大家要不要打倒?大家便群喊口号“打倒”!但是听了半天,哪个“走资派”,用什么方法、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怎么来迫害他,都没有说到。我一看横幅上写:控诉浙江走资派迫害朱同学致疯,后面带了个尾巴——调查大会。翻翻毛主席的语录一看,我想我有话说了。上去发言可不是像今天这样,邢书记介绍一下,然后大家欢迎。当时严肃得很,上去要自报家门,我叫曹星,革命文艺战士,出身成分大地主。大家当时一愣,这个人胆子大得不得了,我一看情形马上接上去说,我15岁就参加了革命背叛了本阶级,于是台下热烈鼓掌。我这样说了以后,大家都很欢迎我发言。当时我说,请大家一起学习一段毛主席语录:调查结论必须是在调查的末尾,不是在调查的前面。并说今天这个大会,前面是控诉,后面是调查,我听到很多发言,感情上我很理解,但是我没有听出一个具体的由什么人、什么时间、在什么地点,更没有听到任何直接的或间接的证据可以证明是“走资派”使朱同学致疯的。我一讲,下面愣住了。我一看情形不对,连忙说我的发言不一定正确,但我希望我们要慎重考虑这件事。然后就下台,赶紧溜走。我刚刚坐到三轮车上,麦克风里传来一句话:把刚才那个家伙抓回来,他分明不是什么革命文艺战士,在发言当中满口法言法语!我在发言时,讲直接证据、间接证据、因果关系的东西,被北大法律系的内行听出法律的味道来了。但是,又有人说发言是对的,我们支持他,又有人说是错的,得把他揪出来!大会乱了,开不下去了,大会完蛋了,我也跟着完蛋。
隔了两天,杭州市文艺界革命造反总指挥部发出特别通告:由于曹星参加镇压“革命小将”的活动,本指挥部通告,任何革命群众组织不得吸收他为成员。我一看也来气,也来了一个成立革命组织的通告,我成立了一个“压不服”战斗队,我队长兼队员一个人!就这么一下子就痛苦了十年,前面讲的差点跳甬江的故事也与此有关。
有一天,通知我必须回剧团学习。当天开大会时军代表讲:不要以为文艺界风平浪静,告诉各位,这里是革命斗争的前线,在文艺界里居然有人公然地攻击我们伟大的旗手江青同志。说到这里,眼睛朝我一瞄。我是坐在后面,心想他朝我看干什么,我又没有攻击江青。后来大家喊“誓死保卫江青!谁反对江青就打倒谁!”,我也跟着叫。那个军代表眼睛又瞟过来了,并说:有的人不要故作镇静,眼睛又朝我扫。我想,又朝我看干什么,再一想不对,我到底有没有攻击江青?于是,记起一件事情。是前不久在医院里看病和几个人聊天,说过江青搞文艺就搞文艺,干嘛还跟那些老帅过不去,害得老帅碰台子把手指都碰坏了。我这样讲了几句,难道要被认为我是在攻击江青。后来散会时我就问军代表刚才这么说什么意思,没想到他义正辞严地让我自己考虑清楚,他从来没有用这种态度对过我。吃晚饭的时候,我看到牛棚里的人都在向我招手。我一想不对,要揪我了,当天晚上我就做好了逃走的准备。然后,我穿着汗背心、短裤,把一本日记和一支钢笔放在裤袋子里,第二天一清早,跟着去山上做早操的人一起出去,很快地通过熟人介绍到了宁波。
我逃到宁波后,有位宁波人保护我,我到任何地方都不会忘记他们一家,他们对我非常好,但不知道我的真实身份和姓名。到1968年10月1日,宁波和我有关系的组织全部被一一打倒,要保护我的那几个人也自身难保了,但要继续留在他们家,就会害了他们。于是写了六封绝命书,准备告别人世。我准备死在宁波,绝不回杭州去受人格的侮辱!
那天在甬江边,天很冷。我在大桥上走来走去,就是不忍心跳下去,天都快要亮了。这时看到一个中年妇女拉着一辆大板车,上面坐两个孩子,一男一女,手里拿着妈妈做的面饼,一边吃一边相互嬉闹。当车向上拉的时候,我上去帮他推,推到桥中间他们要下去的时候,我就松开手。这时候,一双小手紧紧拉住我的手说“叔叔上来”,叫我上车。这个情景,是我一生中永远无法忘怀的。他们走远之后,我感觉到这双小手温暖了一颗被冻僵了的心,使我产生了生机。为什么他们在该睡觉的时候从被窝里起来,坐着车子跟妈妈去干活,想这可能也是一个不幸的家庭。但这个不幸家庭的孩子能在妈妈的身边,他们还是幸运的。他们的妈妈干的活是苦力劳动,而我即便被打上反革命去干个三到五年,有什么不可以,总比死好。我在最困难的时候,总要问一下自己我的聪明才智在哪里?于是我就开始思考,我想到军代表指控我攻击江青有两个证据,而证据是我的专业,他们所搞的两个证据,分明是陷害我。于是,我就用“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方法,给军代表写了一封信。信里说,要把军代表在大会上揪出来,因为他攻击了伟大领袖毛主席,而且我有四个证据。这封信一写,果然派了大用场,军代表马上通知我所有的朋友,要我回来,说这完全是误会。这个消息传到宁波,在杭州的熟人告诉我可以回去。一场本来会让我死在宁波的悲剧,最后是以这种喜剧的方式结束。通过自身思考思考再思考,通过宁波两个小孩子给我的一丝温暖,使我产生了生机,摆脱了死亡的绝境,重新赢得了做人的机会。
第三部曲开始。1979年《光明日报》登载“把律师请回来”的相关文章,1981年,我正式回归律师队伍。当时,我已经是杭州市音乐协会负责处理日常事务的常务理事,我要对得起音乐界,我唯一的要求,就是我的办公室里要有钢琴。这个要求被认可了。直到现在,我的办公室里还有钢琴和其他的音响资料。可是,事实上这条路走得并不平坦。
这里有个案例,我为一个被定为“涉外流氓罪”的女护士小刘辩护。小刘喜欢学法语,她认识一个几内亚留学生叫玛拉。玛拉人长得黑不溜湫,可法语讲得很好,两个人在学习当中建立了感情,谈起了恋爱,恋爱当中也有越轨的行为。后来由于某种原因,玛拉要回国,在机场上两人有一盘录音。录音中玛拉表示和小刘是正式恋爱关系,并说国内由于某种需要他不得不回去,如果半年之后没有他的音讯,小刘可以与任何人好,不责怪小刘。为什么会有这盘录音带?小刘并不知道,直到案子结束时我才知道。原来玛拉是当时几内亚总统的私生子,他回去不久,政府就被推翻了,玛拉的命运可能也不佳,结果小刘就等不到他的音讯。当时和玛拉一起到北京的还有另外一个人,他在广西农学院读书。玛拉说过,如果他有什么信不能直接寄给小刘,就叫他转交。他们失去联系后,那位同学就借机会制造了一个假象,他谎称玛拉有重要的信在他那里,叫小刘必须到他处去拿。小刘急于知道玛拉的情况,就向单位请了假去,结果受了这位留学生的欺骗。他说玛拉已经没有任何音讯了,问小刘是不是可以跟他好。他追求她,磨来磨去,小刘一直犹豫不决,但这位留学生施加了一些手段,小刘失身于他,两人也发生了性关系。小刘回去之后感到非常失落。在这个时候,在医院实习的一个医生看出了小刘的痛苦,他又利用了小刘的痛苦来插一脚。这位小伙子有恋人了,但小刘不知道。他说小刘人挺好的,干嘛中国人不找就找那些黑人,意思就是他这样的小伙子小刘还可以考虑考虑。在小刘失落的时候,有人关心她,她就自然而然和他接近,在这个过程当中他们也有了恋爱和两性关系。于是,在当时医院领导的心目当中,觉得这个女孩子不行了,和两个外国留学生有了关系,又跟一个实习医生有了关系,那肯定是流氓。
我接手这个案子之后,查了很多文件。文件规定,外国的留学生在华期间可以和中国人谈恋爱、结婚,但应该遵守中国的法律。所以,我认为小刘和玛拉的恋爱关系是合法的,至于他们之间发生的性行为,是恋爱过程当中的越轨行为,不属于流氓性质。第二个,小刘是受害者,第三个,小刘也是受骗者。后面这两个对小刘来说,她只是属于生活上和作风上不谨慎、有错误,而不具有流氓性质。因此,我提出无罪辩护。判决之前,区法院来和我通气,说原来要判她7—8年有期徒刑,现在由于我的辩护,他们决定一审给她判三年。我表示三年绝对不接受,只要判她有罪,就是三天,我也不答应。没想到,一审判决书居然写下了这样一段文字:被告人刘某色情勾引留学生……构成流氓犯罪,判有期徒刑三年。我在上诉时很激动。我说:“一个女孩子在生活上有错误,但绝不是流氓性质,更不是以色情勾引留学生。而且案卷里有广西农学院的信函,可以表明那位留学生曾在广西利用婚姻问题欺骗中国女学生达五人之多,因此真正的流氓是那个留学生,而不是被告。一个外国留学生利用婚姻问题欺骗了中国的女青年,中国的法律不但没有给她以保护,反而来责怪中国的女青年以色情来勾引外国留学生,这样的判决不仅在法律上是错误的,而且在政治上也是错误的,这个判决具有卖国主义色彩。”我可以告诉大家,我这辈子最痛快的就是这段话了。因为这段话,我的律师也差点当不成。当时,中级法院就拿着上诉书告到市里去了,说他们准备维持原判,告到了司法局党委,也告到了市委。司法局党委就通知市法律顾问处成立调查小组。我并不知情,他们背着我调查,查我为什么对这个女孩这么激动、这么卖力,有没有什么问题?后来,当时市委政法委的一位领导看了资料后,认为我的辩论很精彩,可能情绪是激动了一点,但这个意见本身是对的。于是,就统一了意见,认定一审对女孩子定罪不妥当,撤销原判,宣告无罪。那个调查小组也就结束了。我知道这个事情后,就到司法局党委提了意见,我说下一次辩护我还是这样。如果为了坚持真理而当不成律师,我就再去搞音乐。
第三部曲就讲到这里,接着讲第四部曲。我现在的路,应该说是比较平坦了,我希望我们这一行的所有人,都能在法制建设的路上少一点坎坷多一点平坦。这是我个人主观上的愿望,客观上可能还做不到。中国的法制建设,是一条漫长的路。虽然,在立法上这几年我国走得很快,但是在执法上我国的环境还不是很好。特别是两个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对这两个诉讼程序法,我是很有意见,这样的想法我当着最高人民法院的庭长的面也是这么讲的。我说,我不再继续参加诉讼活动,从一定程度上讲是不想浪费生命,现在有的法官没有资格让我坐在他旁边让我陪着他。这个状况虽然在改变、在好转,但是要有一个相当的过程。所以,有的同学问,什么时候才真正是法制的春天?我想告诫大家要有耐心,大概是等我们的足球打入世界前十名的时候,这个春天就来了,诉讼法一定会改的,不改不行。比如,前不久一个律师到某地来会见被告,当时公安没有按照规定提供方便,他回去后想写个报告给某市公安局。他给我看,我说公安不是你的领导机关,律师应该写律师意见书,把几时到某地会见什么被告、哪些地方没有让去、哪些不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都写清楚,要求他们纠正错误,同时发送省公安厅,抄送某市人大和人民检察院。办事情就是要这样,不是请客吃饭解决问题,咱们要一个透明度,要亮出来。我相信,我们的两个程序法会慢慢得到完善。
我在开始建立第二律师事务所的时候,接手的一件案子是很有影响的。副市长作为被告,在当时是全国第一例。金华一次元宵灯会死了38个人,副市长是这个灯会筹备小组的组长,作为渎职罪被起诉。他的亲戚告诉我,他在大学里的很多同学都愿意为他作无罪辩护,但这位副市长要求我能作为他的辩护人。对他的亲戚,我不作无罪辩护的承诺,我需要看材料。然后,我到了金华。那是37—39℃的大热天,我在公园里看到一些奶奶、外婆、妈妈在地上点着蜡烛,哭喊自己死去小孩的名字,毫不夸张地说,我那天流的眼泪,整个手帕都湿掉了。我就想,发生这样一个事,我们共产党的干部没有一个站出来承担责任,也不用追究任何人的责任吗?难道就作为一个意外事故来处理?这显然是一个责任事故,要有人承担法律责任,但打击面又不能过宽。回去后,我说我有两个方案。作无罪辩护的前提是作无罪陈述,也就是要求副市长对着金华众多人的面讲“我是为了金华人做一点事,尽一点做副市长的责任”。他的确做了很多很多的工作,从指挥到细小的工作,而且他是发生事故现场指挥抢救伤员的唯一的市领导。他原来是一个特级教师,后来做教育局长,再做副市长,不懂怎么指挥,也指挥不了他们。我说,你在金华老百姓面前讲“我是想为金华人做一件好事,没想到出了这样一件事情,我深表遗憾和痛苦,但是在法律上是否一定要我来承担这个责任,请法庭考虑”。第二种方案,挑起担子来,说“我是一个教育工作出身的领导,我虽然做了很多工作,但缺少经验,在一些重要的问题上,我没有落实好,以致发生这次事故,死去那么多的年轻人,我沉痛得很,作为筹备组长,我愿意对这件事故承担法律责任”。
我让他选择这两个方案。他握着我的手,说“曹律师我明白你的意思,我绝对选择第二个方案”。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达成协议,我为他作有罪但可以从轻处罚的辩护。我要把其他应承担责任的部门都摊出来。我的辩护词有一万多字,都是在39℃高温下写出来的。当时,又没有电风扇,更没有空调,我是坐在浴缸里写出这一万字的。后来,这篇辩护词不仅发表在《曹星办案艺术》一书里,而且被十余本著作收录。有位教授给我写了一封信,说这是一个奇特的文学现象,律师办案的时间很短,掌握的素材又很少,要写出这么多东西,发表后又不能修改,确实不是件容易的事。
第二天审理,有一千四、五百人挤在一个大礼堂。我首先要求审判长给被告一张凳子,让他坐着受审,因为他是事发现场唯一帮助抢救而被压伤至今未愈的市领导。当然他不会坐,我知道的,我这样做是为了一开始给大家一个好印象。他表现得非常好,说谢谢审判长并愿意站着受审。通过审判,我们把其他部门应承担的责任都摊出来了。因此我有一句话,正如灯会成功功劳不是被告一人的一样,事故的责任也不是被告一人所造成的。休庭时,那些在审判前两天贴大字报要求从重处罚的人都来找我,我吓了一跳,我想他们要来围攻我了。没想到,他们说他们听了之后非常感动,并说他们的孩子死了之后不能复生,这样好的一个市长,请求法庭不要处理他,他只是一些小小的过失而已。我说,现在法庭正在合议,你们这些话要去对法庭讲,结果一群人跑去跟院长讲,这对院长来讲,确实是一个很大的支持,结果判有期徒刑两年,缓期两年执行。这位副市长后来一直为当地做了许多重要工作。
八十年代我国有演员“告记者热”。这在全世界都是轰动的,演员一告,法庭就立案,一打官司,记者就败诉。当时,记者可以说是惊弓之鸟。八十年代有两场在海内外影响很大的维权官司。一是喜剧王子陈××状告湖南电视台和《电视广播周报》侵权,我应邀担任被告代理人与陈××对阵。二是影坛皇后刘××状告新华社驻成都军区记者羊慧明侵权,我担任羊慧明的代理人和刘××对阵。这两场官司的结果,第一场我们通过打硬功夫仗取得了胜利。这场官司胜诉之后,美国和一些国家的报纸上大幅标题:中国大陆“告记者热”从陈××长沙败诉起降温。第二场我们和刘××的纠纷在成都市中级法院主持下,调解成功了。这些案件的解决,实际上是对舆论监督的一大支持。
在音乐上,改革开放后我在创作上也有了一些成果。有一次参加“浙江省现代女警官风采”大赛,我是评委,有几个警官在跳舞的时候,放的音乐居然是我创作的曲子《幽兰逢春》。不知大家有没有听到过?这是我和江南笛王赵松庭先生的一次合作。赵松庭先生刚去世,我们在浙江图书馆纪念过他,和赵先生合作,是我一生当中比较幸运的事。在我成立二所的同时,我成立了“西子女声合唱团”。合唱团全部由女孩子组成,要求大专以上程度,没有工资,都是业余的,最老的已有十六年团龄,但还跟我们在一起。我们三次赴北京,两次到上海,还到香港、澳门和泰国去演出。我们第一次去北京,就得到中国合唱协会授予的“巾帼之冠”称号。参加北京第三届合唱节得到一等奖,并受当时中国司法部肖扬部长的委托,在北京举行了“中国律师之友”大型音乐会,大冬天连演三场,受到北京各界人士的好评。
最重要一点,我想把旋律和法律在一个问题上结合的心得告诉大家。有一次,国际律师联盟召开亚太商务论坛,在杭州香格里拉大会场举行。国际律师联盟主席,一个澳大利亚人,他来到大会没有向中国主人家说一句友好的话,相反地非常傲慢,他对我们中国律师没有请外国律师到家里做客的习惯表示不满。主持会议的一个德国律师,在他发言后,当场就用英文讲“刚才你的发言由你个人负责”,会场气氛十分紧张。当天晚上,我们在杭州剧院举行大型音乐会。最后一个节目,是由浙江歌舞团和杭州歌舞团的两个大型管弦乐队凑起来的一个70多人的乐队,加上两个合唱团100多人的女声大合唱,由我担任指挥。首先唱了《化蝶》,最后是贝多芬的第九交响曲。演出结束之后,我看到他们要上台,特别是看到这个国际联盟主席,我就想我当众回避他,不跟他握手,这家伙今天太不客气了。可是,他先朝合唱团乐队招手表示友好,到了我面前时,突然一下抱住我,我愣在那里。他马上叫翻译问,这个合唱团是不是杭州的?我说,当然是杭州的,这个合唱团已办了很多年,而且是我律师事务所出资的。他又问,乐队是不是杭州的?我说,当然是杭州的。他说,在他脑子里,不只是杭州不能有,是中国都不能有。他认为中国就是一个扎着白头巾,没有歌声,更没有小提琴,没有高雅艺术的国家。那天的演出,他大吃一惊,第二天对我们特别热情,在会上几次讲自己太不了解中国了,并说这次到中国来看到一些、想到一些以前从来没有看到也没有想到过的东西。他讲了很多题外话。在这里,我想告诉大家,宴会的作用是比不过晚会的作用、比不过艺术的作用的,宴会让你吃过后再回味味道是很难回味的,但是你的听觉和视觉所得到的东西是永远记在你的脑子里的。
我第一次看《白毛女》,那是51年前的事情,杨白劳和喜儿的对唱,我今天还能唱给各位听。当时,我和那些解放军战士一起看一起哭,特别是杨白劳死在雪地里,喜儿哭爹的时候,我们下面都嚎淘大哭。同样是人,我小时候家里不但有吃有喝,而那些穷人的孩子什么也没有。穷人家要到富人家去排队,领一点施舍,拿一点糕、馒头。那个时候,是现在难以想象的。所以,刚才讲的音乐的魅力是多么大。人,言之不足,叹也;叹之不足,哼也;哼之不足,唱也!所以,有时候我就唱了。(唱《太阳出来喜洋洋》)
我想,我这一生选了这两个专业是一种幸福。不管你学的是什么,其它的爱好多掌握一点,都是有好处的。我后来想我的人生四部曲,总算还是走过来了。什么是人格?用余秋雨先生的说法,人格的第一个标志就是选择的稳定。我一生选择了法律和音乐,对这两个行当,我从来没有三心二意过。我曾在深圳碰到一个老同学,他在香港和大陆都有很大的投资,在91年的时候,他出10万美金叫我做他在国内的代理人,我谢绝了他,说我是你买不起的,你不要动这个脑筋,我自己选的专业我是怎么都不肯卖的。
第一部分就讲到这里,下面讲第二部分——人生需要明确的六个观。
先给大家提两个问题,我这两个问题是和法律、音乐有关的,但不是专业问题,只是和其相关的哲理性问题,容易回答。第一个问题和音乐有关。中国有位古人,他讲“移风易俗,莫善于乐”,这位古人是谁?
答:(商学院01):孔子。
曹星:答对了,我们祝贺他。有一句话学法律的同学应该知道,“律师应仗人间义”,这句话是谁讲的?
答:(理学院01):董必武。
曹星:答对了。董必武是一位卓越的无产阶级革命家和法学家,建国后任最高法院院长,对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做出过巨大的贡献。
今天我要和大家说的第二个部分,主要是做人要树立和明确的几个观念问题,对这些问题的看法完全是根据我自己的体会,很主观、很局限,仅供同学们参考。
有关学习观,我讲几个要点。
专业知识是基础,社会知识不可少,美学知识更需要。我们要为社会服务,就要从专业知识入手,打好基本功。社会知识不可少,特别需要学习法律知识,有些大学生到了社会上就成了法盲,这样的悲剧是很多的,也是很可惜的,又很荒唐,又令人同情。杭州八十年代的小青年,相互在一起时,名字都不叫的,彼此称呼绰号,像个动物园一样。社会知识缺少时,人就缺少一种自尊。美学知识更需要,我可以给大家举个例子。
拿一个商品来讲,三分靠质量,七分靠包装,不无道理。我有一个朋友的女儿在等待别人给他介绍的男朋友,从窗口看到一个男的西装笔挺,一只手推着自行车,另一只手在吃东西,吃完一个,手就往裤子上擦一擦,擦完又拿出一个吃,吃完又擦。当时,这个女的不知道这个男的就是她要见的那个人,后来女的爸爸介绍说就是他,女儿就说要出去,不想和男的见面。她爸爸就问原因,女儿就讲了她的第一感受,觉得这个男的不讲卫生,举止不美。她爸爸就觉得女儿是小题大做,批评了她,但女孩子坚决不见。她爸爸把这件事情告诉了我。我说,我为你有这样的女儿感到骄傲,这样的女孩子多一点,男孩子的举止就会更美一点。这些看法是和审美观、美学观有关系的,形态的丑与美,语言的美,举止的文明,心灵的美,都是属于美学上的东西。为什么中学生追星族特多,到了大学就少了,也是美学的作用。
我曾经把中国的流行歌曲概括为三句话。一是失衡的爱情。总是唱,我跟你曾经好过,我吻过你,或者你吻过我,现在你到哪里去了,你到天涯海角,你难道把我忘了吗,可是我从来没有忘记你等等,人家已经把你忘记,你还不忘记人家干什么!二是永远的哭泣。还没唱,人就哭了,我真的很想你,你在哪里等等,太难过了,我们的悲剧已经够多了。三是无聊的反复。有一次我在车上,听到车上放一个歌手的唱片,他反复唱,你不要问我是谁,你不要问我是谁……,唱了有六七遍。我就说,谁那么无聊问你是谁啊,怎么这么有趣!当然,我们的通俗歌曲当中,也有一些非常优秀的。但是,有些歌手我就不怎么敢恭维了,有的甚至连歌谱都不认识。杭州举行歌唱比赛,有好多成名歌手都不敢上去真唱,找了很多借口走了。日常生活中,通过美学知识能鉴别出很多东西来。
关于学习观,我另外想说的一点就是要珍惜时间,掌握信息,培养服务意识。我们中国是叫“为人民服务”叫得最响的国家,但服务意识却是最差的,有的人简直没有服务意识。今天来讲座之前,我有点牙疼,就去药房买药。我告诉服务员我买西瓜霜喷剂,他好像对你有多大意见似的,不理不睬,还给我拿了个含片。我说我买的是西瓜霜喷剂,他就赖我没讲清楚。每次买东西都要受气,这样的事情挺多。有一次人家送给我一件T恤衫,可能是名牌,我也不太清楚。第二天我去乐队,大家都给我鼓掌。因为,平时我都是西装领带,穿得很严肃,那天我穿了件T恤衫,大家都说我很有精神。我就想,这个东西好,我明天一定要再去买两件。我就带了个小青年,一起到一家公司去买。我是那家公司的法律顾问,那两个服务员可能认识我,非常热情、客气,为我挑了两件。到了收银台,才知道这两件T恤衫不便宜,要1500多元,我想我难得买,就买好一点算了。可是,这位小姐可没把你这1500多元钱当件事情,睬也不睬你一下。我说了好几遍“小姐,付钱”,她才取过去,但找头就扔在桌上,一副不屑的样子。我不喜欢买东西,就是怕受气。
另外我也怕到医院里去看病,尽管我有很多医生朋友。据英国研究,医院里的病人有20%是由于医生误诊而死的。我看过一部美国电影,讲一个警察,有一次去验血,他的化验报告和一个吸毒者的报告换错了,得到的结论是马上就要死了。于是他想弄点保险金给儿子,但只有殉职才能得到政府的津贴,所以很多危险的任务他都去,防弹衣不穿,枪也不带,专门朝敌人喊“打!打!朝我这里打”。一张化验报告搞错了,差一点毁掉一个人性命。所以,我劝同学们,下定决心从你们这一代开始改变服务态度,从中体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我们学习的目的不是为了做官,而是为了服务于我们自己生活的这个社会。
第二,讲讲恋爱观。要点是重视同学关系,理智对待感情,恋爱尽量不急,水到自然渠成。我在杭二中做讲座时,问他们学校书记,说我和同学们讲有没有什么禁区?他说,严格来说还没有什么禁区,不过在同学们面前,男女问题是不谈的。当时我说,我就要讲男女问题,而且还把自己的事情放进去,后来我就讲了我五年级时和同桌一个女同学的事情,我在这里也给大家讲一讲。那位女同学非常好,她也认为我是男孩子中最好的,可是我们彼此之间连一眼都不敢看的。说她好,是因为一件事。查卫生时我是检查组的,有几个捣蛋鬼就把纸头扔到我的桌子下面,我没有发现,但这位女同学发现了,她就偷偷地用脚把纸头勾到自己的桌子下,然后捡起来放到自己桌子里。当时,别人都不响,但后面的男孩子就起哄,她也不理他们,我又不知道怎么回事。后来,一个同学告诉我她其实帮了我好几次了,应该谢谢她。但又不知道该怎么道谢,我又不知道她怎么帮我的。感到对方的好,可是又不敢向她说一句话,异性之间产生了很正常的相互吸引。到了毕业快分手时,张榜公布成绩,巧得很,我第一名,她第二名,两个人的名字写在一起。有一次,当我走到校门口,看到有三个女孩子正站在那里,其中一个就是她,我们就恭恭敬敬地互道了一句“再见”。说了这两个字后,喉咙都哑了,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但总算彼此好好看了一眼,脸涨得通红通红。从那以后,她在何处我都不知道。学校九十周年庆时,我向老师打听,据说她早就到国外去了,我想我这辈子可能都没机会见着她了,但是我却一直留恋她。小孩子时相互产生的好感,一直能保持到现在,好像很奇怪,但这是正常的,这种好感可以留在心里或者升华为很好的同学关系,可以作为人生美好的回忆。
所以,我认为在学习期间处理好这个关系是非常重要的,要不然就极易发生问题。在这里,我同时给大家讲一个悲剧。这个故事发生在杭州市,有一位教师,家里有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儿。这位教师在小学里教过一个男孩子,各方面都不错。女孩比男孩小四、五届,男孩子高中时,女孩子才刚上初中。这位教师有一次把原来的学生都组织起来搞了一个活动,很多人都来了,活动中两人偶然坐在了一起。男孩就问女孩,你爸爸、妈妈对我印象好不好。杭州人对印象好不好都用欢喜或不欢喜来表示,女孩就说她爸爸妈妈都蛮欢喜他的。男孩就问女孩是否欢喜自己,女孩就说自己也蛮喜欢这个男孩的,意思就是说爸爸妈妈欢喜你,那我也欢喜你了。这男孩子就认为,这是正式的表态,女孩子是喜欢他的,并且记住了这一点。一段时间到他老师家里去过三、四次,每次去见到女孩子就问最近好不好,学习怎么样之类的,从不提感情的事。等女孩高中毕业时,男孩子读电大也毕业了。有几次,发现女孩子家中有男孩子出出进进,告别时很亲热的样子。男孩子就警觉起来,我的女朋友和别的男孩子怎么这样。然后有一天他到了女孩子家里,就非常严肃地提出来,并提醒女孩子恋爱是个严肃的问题,千万不能儿戏。女孩子也表示赞同,但男孩子却指责对方,并说她表过态,承认过两人是恋爱关系,现在和别的男孩子有来往是不严肃地对待爱情问题。女孩子就说冤枉,不清楚自己什么时候表过态。然后,男孩子就把当天的情况重复了一遍,女孩子都记得。但事实上不是这样,是男孩子会错意,女孩子便哭笑不得,觉得这是在开玩笑。又有一次,男孩子看到这个女孩和另外一个男的在一起说话,他又找这个女孩子严肃地谈话,并表示如果女孩忠心于自己就继续谈下去,如果不行,两人就同归于尽。女孩子在一所小学教书,他就带了两瓶安眠药,让女孩子从学校出来,到了一座僻静的山上,威胁女孩子,说他如此爱她,如果她背叛,就同归于尽。女孩子当然不承认两人的恋爱关系。男孩子就拿出安眠药来,一人一瓶。女孩子想这药肯定是假的,也不怕,就吃了。男孩子吃着吃着就害怕起来,手一抖,药都掉到地上,他那一瓶没有吃掉几粒,女孩子却大把大把地吃。男孩子只是昏倒,醒了过来,女孩子就再也没醒过来,死了。那个男孩当时也想死,却找不到安眠药,药店里也不肯卖。当时,我接手了这个案子。公开审判的时候,那所小学的老师一个都没有来,他们认为这个女孩一定不是好东西,好的话不会这样死掉。开庭审理的时候,我说我作为一个人民律师,有责任为被害人说几句话:“女孩子是个清白的姑娘,经法医鉴定,她还是个处女,绝对不是因为有什么不检点而被男的杀害。”后来,听说学校为她补开了追悼会。
这件事给人的教训是什么呢?这个男孩子并没有患精神病,他只是不懂什么叫恋爱。在恋爱问题上,我要给同学们提几条忠告。首先,对丘和山的关系要有一个清楚的认识。不要看到山丘就当成昆仑山、黄山,也不要把眼前看到的高度定位成心目当中的高度。因为人有很多可变因素,不要以为今天一锤定音就是完全可信的。另外,我认为谈恋爱是要讲究实力的。谈恋爱是一种谈判,事实上世界上任何一种谈都是谈判。要谈得好,你就要具备条件。举个例子,一个人有德,而另外一个人没有,那么这个德就是条件。所以,我希望大家都先具备了各种条件然后再去谈判。国际上的事情也是这样。美国打越南的时候,我国和苏联都帮助越南,虽然同样条件下我国的帮助要大得多,但美国就明确表示,越南问题他们不和中国谈,只和苏联谈,因为当时中国没有实力,不具备条件。现在,美国把我们当作头号竞争对手来看,是因为我们实力增强了,有条件了。女孩子特别要注意这个问题。总的一句话,学生时代,要回避男女感情问题是不可能的,但必须理智地处理好这一问题。
下面,讲讲金钱观。要点是合法所得可取,不劳而获危险。说到钱,当然没有钱是不行的,但钱这个东西掌握不好也是会害死人的,我们知道现在几乎所有的腐败都是从钱开始的。下面,我讲一个例子。八十年代初,北京外语学院有个法语尖子叫冯大兴,有一次他到新华书店,因为偷书被职工发现,为逃避责罚,他当场把那位职工打死。本来是盗窃,因为把人打死了,定性为抢劫,被判了死刑。当执行死刑时,他留下了几句话,我一直记着。他说,他为了有限的物质利益,由于一时条件不够,但又迫不及待,以致堕入深渊不可自拔。这几句话值得我们深思。所以,学习期间我不提倡学生高消费。有这样一位同学,因为各种消费欠了很多钱,父亲卖掉自家的房子替儿子还钱。他当众跪在儿子面前劝告儿子,如果再这样下去,下次做父亲的除了卖掉自己这条命,就再也没有任何东西可卖了。这是多么悲惨的一幕!父母为了让你能够更好地学习,付出了多少心血,你在学校里花任何钱,都要想到这是父母的血汗钱。当然,我是从大众、从整体意义角度而言,不提倡高消费,在钱财上,权利和义务应该平衡,大家应该依靠自己的劳动,合理、合法地取得财富。
下面讲健康观。要点是生活简朴有规律,心态平常又宽容,注意卫生习惯,防止意外事故。我这个人有午休的习惯,就像现在有的年轻人早上有睡懒觉的习惯。我在前二十年把文革期间丧失的十年拉回来了,我每天早上七点钟肯定是在办公室,而且要给一些睡懒觉的朋友打电话。早上提前一点,晚上延迟一点,再加上双休日,法定假日加起来,我二十年时间拉回了十年时间,其中有个重要原因是我不浪费时间在饭桌上,不应酬。我有个知心的朋友告诉我,“你要人际关系好的话,改掉两个缺点:一要多开会,二要多吃饭,否则人际关系是不会好的”。我说我宁可不好,我改不了。中午睡个午觉,半个小时,十五分钟,十分钟也行,然后用水刺激一下毛细血孔,保证你一下午不打嗑睡,而且晚上精神也特别好。饮食上,我讲三个字:简、杂、少。要简单,庞杂,不要吃得太多。
事业观我简单说几条。一不能急于求成,要干一行爱一行;同时又要多一手,有个主科还要有个副科。我认识一位女士,外语学硕士,学法律也毕业了,律师考出来了,成了多面手。在事业上,既要有明确目标,又要有实现目标的条件,更要有扎扎实实的操作。
最后讲讲信念观。审视民族荣辱史,铁心做个爱国人,这两句话是信念观要点。我从小生活在旧中国,对所见所闻常常感到耿耿于怀。十年动乱我差一点自杀,没有死;而我母亲自杀了,我妹妹疯了。当时,在单位是保密的,到了家里,我对父亲、姑妈讲,妈妈死了,我们心里都非常难过,但这帐绝对不能记在共产党身上。我说,实际上很多为革命事业牺牲的人,他们的亲人都在付出代价,这是一个浩劫,不能算在共产党的帐上,因为很多老共产党员遭受着我们一样的痛苦和灾难。我姑妈听了非常赞许,为有我这个侄子感到骄傲。中国的地主阶级必定要推翻,否则农民就翻不了身。所以,我就想到了包玉刚先生,他为什么会投资建宁波大学,完全出于爱国!我们的同学,讲信念,起码的一条,你要爱国,如果一个人连自己的国家都不爱,那你爱什么?你就不是一个完整的人,不是一个有血有肉有精神的人。眼前看到很多不愉快的、丑恶的社会现象,你什么反应?中国人多、经济基础差、文化落后,这是三大根本原因,这需要非常多的时间和精力来解决。这两百年由外人强加给我们许多许多困难,八国联军当初是怎么来蹂躏我们的,我们不能一天到晚来算这笔帐。他们留给我们什么东西?大家有空应该到北京看看圆明园,到上海看看万人坑,对我们很有好处。我觉得我能一直保持积极状态的重要原因,就是我一直没有忘记近两百年的近代史。我们很多的弊端都是外国人造成的,加上我们自己不争气。从“五四运动”开始,中国觉醒了。现在的一代是关系中华民族走向复兴、走向辉煌的一代,改革开放以来的成就大家有目共睹。外国人都诧异中国二十年的成果,事实上这二十年我们有十年是在打扫卫生,整理我们的观念,重建自己的队伍。真正启动是92年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后,上海三十层的大楼每天一幢,在上海开车的人都说不认识上海的路了。真正腾飞是近十年。前十年我们就是在转变人们的观念,从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也是这样。我们的队伍不行了,有的人得请下来,不愿意下来的,还得想办法慢慢请他们下来。我们取得的成就来之不易,必须爱惜它。我们是中华民族的儿女,我们共同坐在一只非常大的非常旧的“大中华”号轮船上,每个人要找好自己的位置,干好自己的活。我们看到快艇在眼前飞快而去,不要着急,要稳住,不要跳到海里去追那个艇,也不要爬到艇上去,看着吧,我们将要到达我们要去的目的地,我们要换一艘全新的“中华”号。
对未来我们要充满信心,尤其在座的这一代,你们是中华民族走向全面复兴的最重要的一代,你们将为祖国做出最新的贡献,我祝愿你们早日成材。
今天讲到这里,谢谢大家!
2001年12月22日
整理人:诸葛晓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