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近日,新“国八条”对楼市产生的由售转租影响越来越明显,再加上节后返京客流的增加,使得目前本市的租房需求日益旺盛。租房咨询量的增加和租房交易量的上涨,也搅得租房市场中无良中介的“恶行”沉渣泛起,再度害人。开设这个系列报道,就是希望通过那些上过一当的市民的遭遇,给眼下也要通过中介出租房子或租房的市民提个醒。不过光提醒还不够,为了让已经“上套”的市民也能通过这个系列报道有所收获,本报记者针对这些市民的遭遇一一请教业内专家,尝试提出一些“见招拆招”的解决办法。
租房的烦恼系列之四
中介当起二房东“炒租价”
北京日报 记者 耿诺 2011年02月21日
即将毕业的小霍赶在年前从网上找到了一处“好房”:位置在四环里的一居室,离实习单位只要5分钟路程,房租每月1700元。
“你小心点,别碰上二房东,回头惹上数不清的麻烦。”在北京已打拼几年的同乡大哥提醒他。
小霍连忙打电话确认。对方称,自己是中介公司,走的都是正规租赁手续,“要签正式合同”。小霍想了想,虽然这样要交一个月的租金当中介费,但总比被人骗了强,于是约了第二天看房、签合同。
房子装修不错,小霍当场就决定赶紧签合同。他试着跟中介业务员砍了砍价,对方连喊不贵:“就是年前能有这个价,过完年人都回来了房租肯定会涨到1800元。租金是人家房主定的,我们可做不了主!实在不成你找个熟人合租一下,分摊房租不就得了?”
小霍一想也是,二话没说就签了合同,交了租金、押金和手续费后两天,就搬家入住了。
刚入住小霍就赶上交卫生费。来收费的邻居奶奶挺热心:“小伙子,你这房子多少钱租的啊?”“1700。”小霍老老实实地说。“啊?你让他们骗了吧?这房主老王租给他们的时候,可是1550元一个月啊,中介还少给了老王一个月的租金当中介费。”
小霍联系上房东,一问确实如此。他打电话找中介业务员核实,没想到对方忙改口:“我们也是真金白银租过来的,现在房租涨了,我们的租金也得涨啊。”
“既然你们是当二房东,为什么还收我中介费?”小霍问。
“行规都这样,你去哪租都得交!”业务员说。
小霍无奈地挂了电话。“他们收这个房子的时候总共花了1.7万多元,现在租给我一年再加上中介费是2.2万多元,这生意做得是真合适啊。”
律师提醒
租户可起诉追回中介费
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朱寿全说,在没有房东授权许可下,“二房东”与租户签署一份租赁合同,这份合同因为主体没有出租资格而将被视为无效。若是原房东已经授权许可了,那么中介“二房东”就具有了租赁资格,这会儿就只能收租金而不能收中介费,这部分费用可以通过协商或起诉追回。由于中介本身就是靠信息不对称盈利的,租户要租房时应多收集信息再进行比较。朱寿全律师提醒,如果租户跨过中介公司与房主直接签署合同也可以,但要具备一定的法律常识,并认真查验房主的各种证件。
原载http://bjrb.bjd.com.cn/html/2011-02/21/content_37081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