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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牛彩王引出知情权与隐私权之争

“我心里总是存在着质疑”

北京晚报 2009-10-21 法治周刊 记者 周明杰

http://press.idoican.com.cn/detail/articles/20091021301381/

  2009年10月8日晚,就在十一长假的最后一天,天上掉下一个大馅饼,砸到了河南安阳一名彩民的头上,这个馅饼之大实在出乎想象——3.599亿元!这几乎相当于全国人民在十一期间的总消费金额。

  这个大馅饼由中国福利彩票双色球第2009118期“制造”,当期号码为:27、26、25、12、31、16(红色球号码)和05(蓝色球号码)。在安阳这位彩民的个人努力下,这次彩票巨奖一举创造了新中国自1987年发行福利彩票以来单张彩票获奖金额最高的新纪录。这位彩民也成为中国彩票史上第一牛人。

新闻进展

 44倍 神奇投注引发彩民质疑
  河南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机房检索发现,河南彩民所中得的88注一等奖出自同一销售点——安阳市梅园庄建行楼下的第41050075号福彩投注站。中奖彩票为一张2注的单式倍投票,由两注一模一样的号码进行44倍投注,购票金额为176元。

  什么人会对两注一模一样的号码进行如此高倍的投注?这种投注的方法并不是惯常的玩法!网上有9成多网友对这个结果表示质疑。网友们动手进行搜索,并发现了一些“端倪”——半个月前有人就在百度贴吧中给出了类似的中奖办法和奖金总额。

  网友在看到上述“预测”后,归纳出了5点巧合:巧合1:9月21日有人发帖中3亿该怎么花;

  巧合2:此人IP地址为河南;

  巧合3:帖子中写的买彩票注数基本与实际情况相符;

  巧合4:开奖前一天,发帖人怕帖子沉了,在与前一个跟帖时隔9天之后自己把帖子顶了起来;

  巧合5:最后奖金总额刚好掏空上期奖池。

  根据这些巧合,网友们给出了两种推测:发帖人穿越了时空,提前知道了开奖号码;发帖人提前已经知道了内幕,但由于分赃不均心理不平衡或者受到良心的谴责,秘密发帖来揭穿真相!

  2009年10月8日晚,就在十一长假的最后一天晚上,天上掉下一个大馅饼,砸到了河南安阳一名彩民的头上,这个馅饼之大实在出乎想象——3.599亿元!这几乎相当于全国人民在十一期间的总消费金额。

  这个大馅饼由中国福利彩票双色球第2009118期“制造”,当期中奖号码为:27、26、25、12、31、16(红色球号码)和05(蓝色球号码)。在安阳这位彩民的个人努力下,这次彩票巨奖一举创造了新中国自1987年发行福利彩票以来单张彩票获奖金额最高的新纪录。这位彩民也成为中国彩票史上第一牛人。

 30分钟 新闻发布会草草收场
  为了给公众一个交代,10月9日下午,河南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发言人李广云除了介绍中奖的总金额之外,没有透露中奖人的其他信息。他解释说中奖人还没有与福彩中心联系,尚未向河南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申报兑奖。另外,根据规定,福彩中心也不能在没有征得其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公布其个人信息。安阳市福彩中心电脑彩票科科长钱锋则表态说:“开奖是真实有效的,中间不可能有人作假。”而投注站的店主陈桂霞则回忆说,这张彩票是她亲手打出来的,不存在造假的可能。

  新闻发布会不到30分钟即告结束,没有安排记者提问的程序,也没有允许记者发问。

网友争论

 “我心里总是存在着质疑”
  网友开始要求公开获奖人的信息,理由是公众对彩票发行情况拥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很多人撰文提出这样的观点:发行彩票是政府行为,作为政府活动中的当事人,中奖者的身份不构成个人隐私。既然如此,彩票开奖情况就是必须公开的政府信息。即便是个人隐私,当它遭遇公益性公众知情权时,个人隐私权应当向公众知情权让步。

  也有的网友表示反对,网友“无极刀”就认为,“大奖得主的个人信息不能公开,否则将给其个人、家庭带来诸多不便。监督的问题,可组织相应机构调查后公布。”

  除了对中奖人表示关注之外,很多网友也在反思彩票的其他问题。自称买了多年彩票的网友“东方不败”认为,“彩票发行机构缺乏真正的公信力。”他说:“我心里总是存在着质疑,特别是整个摇奖过程,如何做到真正的公平公正?整个系统以及每一个摇奖球是否真正让懂得整个系统的公证人检查过?我的感觉公证人就像千百万观众一样在看他们的演出。”

  而名为“钓鱼者”的网友则希望:“中国彩票要学国外做法,停机马上就开奖”!

律师解答

  针对彩王事件的争论,记者采访了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朱寿全律师和刘光宇律师,两位律师详细阐释了公众关心的问题。
 ① 优先保护彩票中奖者隐私权
  朱寿全律师认为,在中国的历史文化传统中,“不露财”是一种风俗习惯,而且中奖者的个人信息如婚姻、家庭、住址、工作等个人相关的信息属于隐私权,应受法律保护。基于上述立法原因,我国今年7月1日起施行的《彩票管理条例》明文规定:“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彩票代销者以及其他因职务或者业务便利知悉彩票中奖者个人信息的人员,应当对彩票中奖者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中奖者的个人信息不仅仅是政府管理行为的信息,而且是隐私权的重要内容。两权相害取其轻,隐私权作为公民基本权利首先应得到保护。公开中奖者信息,可能对其财产权、甚至生命权构成威胁。与这两项权利相比,公众的知情权就是次要的。

  刘光宇律师补充说,其实中奖者信息是否要公开,并不是这次彩王事件的根本问题。因为从本质上说,公众并不是把眼睛都盯在中奖者个人信息上,这种要求公布中奖者信息的舆论说到底不过是公众对彩票机构公信力有所质疑。即使中奖者现身,即使从其个人信息中暂时不能发现其与彩票工作人员有各种关系,但是只要彩票机构的公信力不够,公众的质疑仍然不可能消除。

 ② 彩票资金流动和分配应该公开
  如果不能获得中奖者的个人信息,那么我们可以通过什么方式来监督并审查彩票中奖中是否有猫儿腻呢?

  朱寿全律师介绍说,这可以依托一项权利,即“公众知情权”,它是完全基于人民的权利,专指公众有权了解自己政府的行为。彩票发行是国家行为,知情权当然及于彩票流程的各个阶段,包括审批、发行机构、彩票发行和代销、资金流动及分配、公证监督等。

  朱寿全律师说,由于我国彩票发行现阶段尚不成熟,尤其缺乏信息透明和监督管理,导致了福利彩票公信力危机。公开、公平、公正是公信力的三个部分。公开关系到公众知情权,最核心的问题应是资金收支报表公开和彩票管理信息公开,而中国彩民现实则更关注公证过程和建立第三方监督机构,希望得到公正、公平的对待,近期的3.599亿元巨奖事件中,部分彩民实际上质疑的就是彩票整个过程的公正性,要求对中奖人信息公开,追问中奖到底靠的是“手气”还是“手段”。

 ③ 彩票发行机关当有“婆婆”
  朱寿全律师说,根据财政部规定,国内彩票收益作如下分配:50%作为奖金返还中奖彩民,35%作为公益金收缴国库,15%为发行费用,其中彩票发行中心提取3%作为管理费用。

  然而,中国彩票业发展20余年中,彩票发行机构既是管理者也是监督者。2009年4月22日国务院公布行政法规《彩票管理条例》,确定了国务院财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彩票监督管理工作,但涉及监管仅仅一个条款,并无具体规定。至今为止,财政部尚未展示其工作方式及相关成果。

  无论“西安宝马彩票案”还是“福彩双色球摇奖画面造假事件”不仅仅是监督和公证缺失,而且整个彩票运行体制存在隐患,“权力蛀虫”利用职务之便可以从内部钻管理的漏洞。在目前缺少第三方监督的运行机制下,彩票收益的分配、彩票公益金的投向和使用有可能是一笔笔的糊涂账。在尚存在很多贪污腐败现象的今天,彩票事件不是独立和偶然的。  

他山之石

 出台彩票法约束彩票发行
  刘光宇律师介绍说,在国外,博-彩业比较发达,发行彩票的国家大都有彩票方面的法律,欧美的制度比较健全,甚至很多地区也都有自己的彩票法,比较有名的如1984年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彩票法和法国彩票法。

  彩票法主要内容是彩票机构资格、审批制度、彩票发行制度、分配制度、监管制度、违法责任。程序包括审批、公告、销售、公证、开奖兑奖、捐赠、财务公示等,每个程序的细节都是有法律规定的。而我国的彩票体系参照国外建立,彩票发行程序基本与国外的公立彩票发行相似,但与彩票有关的法律相对简单。 J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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