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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职业规划 系列文章

大四学生人生规划的几大选择

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 王朝阳

选择国家司法考试
  国家司法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国家司法考试每年举行一次。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由司法部统一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合格并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法官、检察官和申请律师执业,应当符合修改后的《法官法》、《检察官法》和《律师法》规定的条件。

  国家司法考试开始于2002年,之前是律师资格考试,2002年以后,从事法官、检察官、律师资格、公证员,都要统一参加国家司法部组织的司法考试,也就是说“四证合一”,从2002年开始,国家司法考试的通过率每年都在递增,从2002年的7%到2008年的27%。有人说,通过率高了,是不是法律职业资格证的含金量下降了?其实不然,其一,司法考试作为四证于一体的资格考试,是从事法律职业的必选考试。通过率高说明这个群体需要的人多,有了司法考试资格证就进入到法律职业系统内,没有取得资格证者只能从事法律职业的外围工作。其二,一个更深层的原因在于司法考试是中国第一大难考是毋庸置疑的,通过的考生有多少是一次性通过的,大部分的考生得花两年时间去准备,甚至有的考生得三年,四年。可想而知,那么高的通过率中有多少是历史的沉淀。话说考试简单了,但真的想一次通过真的很难。

  作为大三或大四的学生,想参加司法考试必须具备一定得素质,如果是非法学专业的学生,法律是大学里的选修课程,所以就得付出更多的时间去复习,因为司法考试考的科目繁多,又没有受过专业的系统训练,所以必须投入大量的精力。如果是法学专业的学生,由于受过两年或三年的专业训练,法学理论功底一般都比较的扎实,选择司法考试就要侧重在合理安排复习的时间,在最短的时间内达到最佳的复习效果,方能顺利通过司法考试。

选择考研
  随着本科和研究生教学的扩招,考研成为了毕业生的一个选择。目前流行的考研热也证明了考研形势的严峻性。目前学生选择考研的目的通常有以下几方面:为了缓解就业压力、学术研究、改变专业、随大流。那么,什么样的学生适合考研?以下几种就很适合,包括有志于深化本专业学习的学生,希望在本专业的科研和学术方面有所成就;为了兴趣决定放弃本专业的跨专业的学生;希望通过学习提高或扩展自己的知识层次的学生。但是考研又是一件很费时间和费精力的事情,而且投资也是很大的,要是家庭不能负担得起,你的身体状况又不是很好,你的性格也不是那种耐久型的,那么就不要浪费时间,这样只会打击你的自信心,倒不如参加工作,增加实践经验。

  考研对大学生来说并不是唯一的选择,但也不是最重要的选择,因为并不是只要考上研究生就比本科生有优势,要看你想学什么样的专业,譬如说你是英语专业,经过四年的英语学习,再考研究生继续深造,毕业后的优势是绝对的。譬如说你是国际贸易专业的学生,考研究生就没什么必要了,因为国际贸易主要靠的是实践能力,其实上了研究生也是把本科的知识又学了一遍,也就没有什么优势可言了。因此说,考研是否有必要,考什么专业,因人而异,千万不能随波逐流。

  大三、大四的学生如何在准备考研和准备司法考试中取得一个平衡呢?两者是否冲突?我们从考试性质、复习时间和复习内容上来解释两者其实是可以“兼得”的。从考试的性质来说,考研更多的是增长自己的专业水平。而司法考试是取得职业资格证。如果你是法学专业,即使你考上了研,也不得不面临司考考试这个“拦路虎”。从时间上讲,司法考试和考研时间相差四个月,在准备上并不冲突。对专业底子好,基础素质高的学生,考研复习并不影响报考司法考试。从考查内容上说,不可否认,两者考查难度和考查方式是不一样的,司法考试考查实践多一些,而考研考查理论多一些;但是,在知识的层面上却是共通的,比如都是以中国现有法律体系为基础的,而且司法考试考查的面更为广阔。

选择公务员考试
  国家公务员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中行使国家行政权利、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国家公务员分为政务和业务两类。政务类公务员,必须严格依照宪法和组织法进行管理,实行任期制,并接受社会的公开监督。业务类公务员按照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实行常任制,国家公务员执行宪法、组织法和国家公务员法以及国家公务员条例规定的职责。

  公务员考试的录取比例每年都是很低的,具体的数据没有统计过,但就2009年来看,应届毕业生是610万,但省直属岗位人数最多就3到4万。譬如说今年北京海关有个岗位,招收14个人,而报考的人数就1700人,这个比例是可以想象的。

  对于应届毕业生来说,报考公务员并不能说有优势,只是有些岗位限制只能是应届毕业生报考而已,而对于大部分的人群来说,因离开校园太久,也不怎么看书,要考公务员了,才急匆匆的看一眼,通过的可能性也就可想而知了。

  面对考公务员,有些人望而却步,面对司法考试,有些人不堪重负。是选择,还是兼得?答案是兼得。为人生的长期规划,为什么就不能“双考”呢?司法考试是九月份,国家公务员是十一月,相差两个月。首先在时间上不冲突的,其次,公务员考试中的法律部分,基本上也是来自于司法考试的内容,只要合理的安排学习的时间,一举两得并不是很难的事!当然,如果你想从事与法律相关的公务员工作,比如法官、检察官,通过司考考试,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是你的必然的选择。而大三的学生,特别是法学类的,在之前没有资格证还可以,因为大四才能考,到现在可以考了,该证书就不仅仅是你考公务员的一个筹码,更是必备的事物。

选择求职
  作为大学生,不管是考研,还是考公务员,还是考司法考试,最终都是为了找的一份好的工作。有人说过,如果我毕业了就找到了好的工作,我还考什么研究生啊?是啊!一切都是一个目的。但为什么有些人工作了很久,又觉得自己的知识不够,还需要充电,于是又上了个什么在职研究生。或者很多法、检系统的一些人还要经过培训参加司法考试。只能说,大学生毕业后选择工作很重要,但知识更重。与其在工作中再考个证什么的,还不如在毕业时就考公务员,或者研究生,或者是司法考试,提前定位自己的人生方向,在工作中再大展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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