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纠纷
律师在线答疑
主编:朱寿全主任律师 副主编:王爱民律师 策划:丁国文律师
撰稿:王大治律师 禹汉军 朱寿全律师
2009年6月第1版 32开 平装
第二篇
房屋拆迁
第二章 房屋拆迁许可
7、房屋拆迁许可证的申请条件
生活实例
2005年,某市实行旧城改造,中基置业有限公司取得了市区商业中心建设项目,随后中基公司向市建设局申请,取得了拆迁许可证,对相关区域实施拆迁。李先生的住房位于拆迁范围之内。李先生与中基公司多次协商,无法就补偿达成协议。李先生以房屋座落在市中心地带,建成不到20年,结构、质量均良好,不同意中基公司提出的补偿金。后李先生得知中基公司虽然取得了房屋拆迁许可证,但其只有建设局出具的拆迁安置补偿资金监管证明,没有“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于是李先生以市建设局为被告、中基公司为第三人起诉到法院,要求撤销建设局颁发的房屋拆迁许可证。
法院认为,市建设局向中基公司颁发拆迁许可证基本符合法律规定,但由于审查不严,缺少“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造成该许可行为违法。 但被许可的行为已经实施,中基公司已与700多户被拆迁户中绝大部分达成协议并予以货币补偿或房屋安置,绝大部分房屋已被拆除,若撤销建设局的许可行为,将影响城市规划的实施和社会稳定,并将会给被拆迁户和中基公司造成重大损失,造成社会财富的巨大浪费。因此依法确认建设局颁发拆迁许可证的行为违法,并责令建设局采取相应的措施,保障监管资金用于拆迁安置,切实保护被拆迁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安定。
关键词解析
房屋拆迁许可证颁发的前提是法律法规规定的申请人即拆迁单位或拆迁人提供的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并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据拆迁单位或拆迁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核实后,颁发拆迁许可证。拆迁单位或拆迁人方可依据此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时间,在规定的红线区域内行使拆迁权利。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时,应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审查拆迁单位所提供的必要材料,所有条件均符合要求,方能颁发拆迁许可证。
1、申领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应当提交的资料:
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2、申领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应当遵循的程序:
申请人提交格式文本申请书及法定材料,办理人员出具接收材料凭证;
材料不符合法定要求的,5日内向申请人发出一次性补正材料通知书,申请人补正材料后,受理机关向申请人发出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审查行政许可申请材料;
告知利害关系人就许可事项享有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
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
对准予许可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由于各地的实际情况不尽相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的房屋管理部门对于拆迁单位所提供的资料也有所差异。以北京、上海为例:
(1)北京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关于房屋拆迁许可申请的资料包括:
①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③国有土地使用批准文件。
④城市房屋拆迁单位资格证书。
⑤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文件。
⑥拆迁计划,包括项目基本情况、拆迁范围和方式、搬迁期限、工程开工和竣工时间等 。
⑦拆迁方案,包括被拆迁房屋状况、补偿款和补助费预算等。
⑧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2)上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关于房屋拆迁许可申请的资料包括:
①申领《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函;
②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组建的批准文件或董事会决定;
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业务范围证明文件;
④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
⑤公司章程;
⑥企业当年的自有资金证明文件(专营单位的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郊县及非中心区不少于500万元),非专营单位的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郊县及非中心区不少于2000万元);
⑦3人以上有职称的各类技术、经济、财务管理人员及30人(郊县及非中心区不少于10人)以上正式拆迁工作人员的《上岗证》的复印件;
⑧《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单位资历格申报表》(一式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