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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扬
1951年10月10日生于北京。毕业于首都师范大学和中国社会学函授大学,具有大学双学历。1986年参与法律研究工作,曾就职于中国社会福利教科文中心并任法务部主任,1987年出任中国大龙实业总公司首席法律顾问,1999年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我国著名经济学家杨帆博士的私人法律顾问,2001年至今还多次受聘于中国长城饭店总公司、北京伽玛高新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宝华德律师事务所、北京铎声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
现任职务 主要业绩 1987年至1990年多次往返于珠海、深圳、广州等地为中国华联(台湾)汽车有限总公司3333万人民币的合同资金追讨,提供了多方面有效的法律帮助,最终获得圆满解决,为企业挽回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从而奠定了操作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斡旋驾驭能力。 1997年为北京市八旬老妪张婉珍不服北京市东城区房管局行政裁决一案做民事案件的代理工作,此案因涉及公民土地使用权和财产权的权益纠纷而引起国内外的高度关注,仅当天开庭的旁听群众和法庭外等待的群众就达近千人之多,此案开创了征地拆迁和房地产开发活动中如何贯彻执行《宪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等上位法律应依法保护公民土地使用权和财产权权益的先河,也通过此案的公开审理引起了政府机关、法学界、司法界、新闻媒体及房地产开发公司和老百姓的强烈反响,在当时具有超前和划时代的法律意义。中国经济时报、南方周末、北京青年报等十几家报纸跟踪报道,国务院侨联主办国外发行的大型月刊《华声月报》也特别做了人物专访,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亦连日采访和制作了节目。可以说在改革开放的中期阶段中央强调和要求依法治国的前提下,对于推动我国的法制建设方面,不可否认的起到了一个积极作用,对于修改《拆迁条例》和规范拆迁市场的行为也达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1996年至1999年义务代理了北京友联汽车出租公司、北京市出租汽车公司、北京市万泉寺出租汽车公司、北京市新月出租汽车公司、北京市经科出租汽车服务部等等10多家涉及近百名出租汽车驾驶员诉公司非法买卖出租汽车的侵权案件,该类案件已全部胜诉并使司机获得了相应的补偿。中国经济时报为此发表了6版纪实报道《揭露北京市出租汽车的黑幕》。 2000年开始应邀在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不定期做义务法律咨询服务,近年来也为十几名实习律师做义务辅导并使他们进入执业律师岗位。 多年来,在合同审查、起草、修改,重大经济活动中的谈判斡旋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对国有企业的改制、转制工作提供了诸多的建设性法律意见;在房地产征地、用地、规划、建设、拆迁及商品房买卖等领域的实务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多年来,应当事人邀请以法律顾问的身份单独或与他人合作代理近百起民事案件,在行政诉讼、合同纠纷、物业纠纷、医疗事故纠纷、人身损害赔偿、征地拆迁、劳动合同、婚姻家庭、知识产权、遗产继承及公司法律事务等方面均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在非诉领域中解答咨询、提供法律意见、起草各类法律文书更是得心应手。 做人信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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