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鏖战
经典判例
论著随笔
律师服务
版权法规
电影拍摄案
主编署名权
脸谱版权案
四合院拆迁
央视台标案
足球赛合同
地图册署名
正乙祠戏楼
广告词侵权
侵犯著作权
女人当家案
音乐版权案
无单放货案
股权转让案
二手房交易
故宫仿真画
商标注册
国际注册
商标代理
商标保护
经典案例
商标法规
商品房篇
二手房篇
物业管理
楼市指南
楼市访谈
动态传真
律师服务
房产法规
公司治理
国企改制
公司诉讼
股东诉讼
法律顾问
特许经营
公司法规
合同问答
合同风险
案例分析
合同范本
法规详解
合同法规
离婚指南
协议离婚
财产分割
子女抚养
离婚赔偿
离婚误区
涉外离婚
离婚之后
事实婚姻
聘请律师
律师视线
婚姻法规
员工权利
补偿赔偿
工伤保险
竞业禁止
商业秘密
劳动合同
社会保险
劳动争议
劳动顾问
委托律师
劳动法规
业务范围
长济动态
主要律师
招聘律师
律师相册
主任律师
纪实特写
神圣使命
法律著述
律师瞬间
诉讼顾问
诉讼咨询
患者权利
事故处理
诉讼须知
典型案例
技术鉴定
司法鉴定
损害赔偿
医疗规范
管理制度
医事法律
长济顾问
服务方式
工作范围
顾问分类
常年顾问
专项顾问
公司顾问
私人顾问
远程顾问
公益诉讼意义
国外公益诉讼
公益诉讼律师
公益诉讼案件
公益诉讼协作
人身伤害
交通事故
医疗事故
劳动工伤
精神损害
知识产权
产品责任
环境污染
保险理赔
国家赔偿
现在开庭
经典案例
仲裁指南
律师问答
律师服务
外贸法规
以案说法
楼市随笔
忠告问答
手续税费
房屋贷款
律师服务
二手房法规
服务项目
走出国门
开办条件
离岸公司
热点国家
律师权利
律师服务
诉讼流程
刑法词典
问题解疑
辩护实录
经典案例
律师视线
法规解读
刑事法规
知识产权
法律顾问
行政案件
刑事诉讼
民事诉讼
仲裁工作
婚姻家庭
劳动争议
医患纠纷
国企改制
收购公司
企业破产
国际货运
建设工程
房屋拆迁
房屋交付
房屋交易
房屋租赁
房地产
二手房买卖
信用证……
民事案件
刑事案件
行政案件
劳动案件
仲裁案件
执行案件
法律援助
公证指南
诉讼证据
诉讼费用
诉讼文书
知识产权
公司事务
建筑房产
二手房产
合同实务
国际贸易
劳动争议
婚姻家庭
刑事诉讼
损害赔偿
民事诉讼
律师法律
风险代理
代理范围
收费标准
代理方案
代理案例
诉讼业务
非诉业务
执业经验
律师营销浅谈
实习律师雕琢
青年律师成长
成功律师感悟
女性律师追梦
刑辩律师困惑
知名律师纪实
国内律师现状
律师神圣使命
律师职业规划
律师文化建设
司法考试园地
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十大金牌律师事务所——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主办 ‖ 全国优秀律师、十大最具影响力律师、百强大律师朱寿全主持

www.148-law.com
English Version
联系律师 聘请律师
法律咨询 招聘律师
意见建议 友情链接
收藏本页 本站导航
北京长济律所 长济主任律师 法庭鏖战精选 长济律师荣誉 长济律师视点 视频报道专辑 法治人物聚焦 律师风险代理 律师业务指引 律师实务探讨 律师成长之路
法律顾问在线 公司事务律师 版权律师在线 商标律师在线 专利律师在线 建筑与房地产 二手房产律师 合同实务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劳动争议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海外购房置业 国际贸易律师 公益诉讼在线 注册海外公司 医疗事故律师 聘请律师指南 诉讼仲裁指南 法律法规总汇 热点法律新闻 法律幽默集锦
 在线法律咨询
刑事辩护咨询 知识产权咨询
公司法律咨询 合同法律咨询
婚姻家庭咨询 劳动争议咨询
房产法律咨询 损害赔偿咨询
留言本 留言本2 律师函复
联系律师 聘请律师

 会员登陆

用户名
密 码
找回密码

 聘请律师
1.聘请律师:委托律师代理法律事务可按下面的电话联系或填写聘请律师表单
2.法律咨询
 《律师卡》会员(高级会员)可拨打“聘请律师电话”咨询法律问题
 非《律师卡》会员(含一般会员)如单纯咨询法律问题,请勿拨打“聘请律师电话”,请先查看留言与咨询


 特别提示
1. 请您记住:
  www.148-law.com
 (148要司法;law法律)
 本网名称:在线律师
2.在线律师网由十大最具影响力律师全国优秀律师百强大律师朱寿全主任律师主持。
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十大金牌律师事务所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点击民生热点法律问题丛书
物业纠纷律师在线答疑
物权纠纷律师在线答疑
合同纠纷律师在线答疑
劳动合同纠纷律师在线答疑
社会保险纠纷律师在线答疑
房屋拆迁纠纷律师在线答疑
房屋买卖纠纷律师在线答疑
土地承包纠纷律师在线答疑

 成功律师感悟
目 录
·做成功的律师,还是……
·成功律师==99%态度+1%技巧
·律师是靠"专业"吃饭的
·关注细节:成功律师的法门
·孙子兵法与律师谋略
·自我约束是迈向律师成功之路的基础
·律师个人风险防范意识10律
·让律师软实力硬起来
·律师需练好"五功"
·论律师正面形象的塑造
·坐过牢的律师与不怕坐牢的律师
·坐过牢律师的心灵读白
·论律师诚信制度
·律师人生应当跨越的三个平台
·律师,最大的敌人是自己
·律师越老越值钱
·成功律师50个忠告
·成功律师守则
·思维的笔迹--法律思维与写作
·读高云《律师专业思维与写作技能》(上)经典摘录
·从青年律师到优秀律师
·个人感悟
·律师行业潜规则
·大牌律师的12条"铁律"
·律师的圣经
·律师的内功与外功
·专业知名度是律师成功的充分条件
·北漂律师的成功成名之路
·略论律师的修养问题
·律师要学会制怒
·我希望自己能够呐喊——名律师讲演录之《我反对!:宪政维度下律师的价值》后记
·如何成为一名优秀律师
·探讨法官裁判思维与律师代理思维之差异
·律师的价值在于准确判断
·成熟律师的显著标志
·律师语言的"四性"
·律师要三忖敬畏
·律师要处理好三个关系
·抬头做律师与低头做业务
·律师要完成从案奴到案主的飞跃
·客户类型及律师应对
·律师如何处理与委托人的关系
·律师执业习惯要从"笔头"做起
·优秀律师应该具备的五项服务意识
·证据是律师的上帝
·论律师的哲人气质—用哲学方法指导办案实践
·信念、信心、信仰:中国律师的"大牌"之路
·律师的信誉与操守
·平衡:律师的基本功—律师平衡执业的方法论
·《远见》读后感——律师的命运靠技能
·做律师要有激情
·律师应当走向法律专家
·律师成功之道之心态篇
·律师成功之道之技能篇——说服力
·律师成功之道之技能篇——以酒会友拒酒
·律师成功之道之技能篇——借助贵人成就事业
·律师成功之道之技能篇——完美沟通
首页>>律师成长之路>>成功律师感悟

律师成长之路

《在线律师》汇编

成功律师感悟 系列文章

客户类型及律师应对

王克先 浙江新时代律师事务所主任
http://www.dls.com.cn/lltt/Article/list.asp?id=866

  律师每天面对的首先是自己的客户,律师有了客户才需与公安、检察、法院、其它机关团体及各式人等打交道,有了客户律师才有用武之地,律师有了客户才有业务收入,有了客户律师才有存在的价值。可见客户对律师是何等的重要。律师习惯称客户为当事人,其实当事人是一个程序主体的称呼,虽然客户这个称呼会有一点商业气味,但从律师有偿提供法律服务这一点的来看,把法律服务对象称为客户绝没有错,相反能够提高律师的服务意识,有利于正确处理律师与服务对象的关系,摆正律师与服务对象的位置。

  律师的客户包括诉讼业务客户:民事诉讼一审程序中的原告、被告、第三人或二审程序中的上诉人、被上诉人、第三人(刑事、行政诉讼同此,不再重复),执行程序中的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特别程序中的起诉人、申请人,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中的申请人;刑事诉讼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被告;行政诉讼中的原告、被告、第三人;各类诉讼案件中要求代理申请再审、申诉的人。非诉讼业务客户:要求提供解答法律咨询、代书的人,调解、仲裁活动中的当事人;法律顾问单位或个人;要求提供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法律服务的人。

  律师的业务林林总总,客户形形色色,客户的素质、爱好、习惯,各不相同,有些是律师欣赏的,有些是律师不喜欢甚至是讨厌的。但律师必须与各式各样的客户打交道。律师首先应知道办理业务并不是与客户交朋友,律师为客户排忧解难、提供法律服务是因为客户付了钱,是律师履行合同义务而不是律师的善举。律师不能以个人好恶决定是否接受案件以及办案方式。而且律师在整个办案过程中要处于超然的境界,使自己保持理智的状态,不能将自己与客户等同起来。律师是代理人而不是当事人,这是在任何时候都不能逾越的界限,否则就会感情用事,偏离法律的轨道。法律是理智的,笔者极不欣赏那些混同于当事人与法院或对方争斗的律师,这样不但对自己不利,也有害于客户利益。律师应明白客户为什么花钱请律师,也就是说要知道客户聘请律师的目的。这样才能使律师正确处理与客户的关系,进而对不同的客户采取不同的应对,才能最大限度的维护客户的利益,才能使律师处于超脱的地位,不会陷入其中,免遭执业风险。

  根据笔者经验,从聘请律师的目的及选择律师的角度去区分,客户可以分成如下的几种(相关部门仅以法院为例,业务以诉讼为主分析):

  1、希望得到律师法律帮助的客户。此类客户有较强的法制观念,碰到问题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而自己又缺少相应的法律知识和技能,故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他们要求业务能力较强的律师。

  2、把律师当作圣人的客户。这类人在法院没有任何关系,对法律一无所知,也不知律师为何物,认为律师神通广大无所不能,想通过律师为其解决问题。他们不知如何选择律师,运气不好时请了个夸夸其谈的律师,运气更坏时碰上个黑心律师。

  3、法院有关系,但碰到法律问题复杂需要律师攻关的客户。他们选择业务能力较强的律师。

  4、事己摆平,但需要律师演戏或与对方对阵的客户。这种人在法院有关系,请什么律师都可,一般会选择与自己关系较好可以放心的律师。

  5、法院有关系却碰上对方更硬的关系需要律师攻难关的客户。首先选择与办案法官关系硬的律师,真没办法时请一个业务能力极强的律师。

  6、看上律师与法院良好关系的客户。此类人在法院没有关系,也不相信法律,需要律师为其索线搭桥,仅把律师作为与法官的桥梁,不考虑律师的法律知识和技能如何。他们专门打听哪个律师与法院有什么关系,同学、朋友、亲戚,请一个与法院关系过硬的律师,当过法官、法院领导的更好。

  7、碍于情面聘请律师的客户。这些人认为自己能解决问题,本不想请律师,由于各种原因,碍于某种情面请个律师。他对律师的作用本来就没有认识,请律师认为是给律师吃口饭。对律师无所谓法律上的选择,谁的面子大就请谁。

  8、把律师当花瓶摆设的客户。这些人觉得现在大家口上都在讲法治,请个律师也不需多少钱。或者是上级要求或有关规定必须请律师,把请不请律师作为考核的内容。这种客户常会请个有政治荣誉的律师,如人民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协会会长等等,女人民代表、女政协委员更好。

  9、请律师去出个面的客户。有的人认为出庭不是个好事,或不愿意或不好意思与对方见面,就请个律师出庭或与对方交涉。这种人请律师也无所谓选择,也不愿去考察律师。

  10、无权无钱无能力,素养也较低的客户。这类客户多存在于群体性案件如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工伤等案件中,这些人往往请律师为其包打官司,无钱支付律师费时要求风险代理。这种人喜欢找上敢拍胸脯的律师。

  各类客户请律师有不同的目的,相应地他们对律师有不同的看法、不同的态度。有较强法制观念的客户一般对律师比较尊重,对律师的意见会慎重考虑,对律师的作用有恰如其分的认识和评价;把律师看成圣人的客户,起先对律师十分崇拜,把律师的意见当作圣旨,言听计从。但是事实上律师并不是圣人,最好的律师,作用也是限的,首先是案情决定了结果,限制了律师作用的发挥,其次是律师的意见再好,也需法官采纳转化为他的意志才能对案件的处理起到作用。

  如果案件本身没有余地,再如果碰上个糊涂法官或是专横的法官或是徇私枉法的法官,律师经过努力,正确意见得不到采纳,客户就会认为律师是个纸老虎,没用,继而失去对法律的信任,“法院是这样个东西?”,对律师对法律的看法整个的变了。更要警惕的是,要求退回律师费的事常常发生在这类客户身上;在法院有关系,但碰到复杂法律问题需要律师攻关的客户对律师也是十分尊重的,但他仅把律师作为工具,并不把律师当作法律之师;而那些事己摆平的客户,因不需考虑律师的业务水平,也不需考虑律师与法院的关系,可以请任何律师,所以对律师不会重视,有时甚至会有给律师白挣钱的念头;需要律师在关系上攻关和看上律师与法院良好关系的客户,其目的是相同的,他们崇尚的是法院的权力,相信的也是法院的权力,根子上并不信法,选择律师时根本不考虑律师的业务水平,他们想通过律师与法官搞关系,或是通过律师与法官结识后自己搞关系,只是真的拉不上关系了才想到律师的业务水平。

  这些人起先对律师是比较尊重的,但实际上他们尊重的是律师背后的法官,一旦与法官挂上钩、搭上线,一般就很快把律师搁在一边,“我与某某法官是铁哥,某律师与他仅仅是工作上的关系。”。碍于情面聘请律师的客户则根本看不起律师,认为是他养活了律师,把律师呼来唤去;把律师当摆设的客户表面上会对律师尊重,但请了并不使用,即使用的也不是律师的法律知识。请律师去出个面的人纯粹是把律师当他的替身。无权无钱无能力请律师为其包打官司的,委托律师时,把律师当作救苦救难的菩萨,但达到目的后可能就溜,败诉时可能会群起而攻之。比如周立太律师代理的工伤案中的一些客户。

  基于各类客户对律师的不同看法、不同态度,律师也应有正确的态度和应对措施。首先,律师对任何类型的客户都不能拒绝,尤其是不能因客户看不起律师就予以拒绝。天下那有送上门的买卖不做的,他们毕竟是律师的客户,而且从职业道德看也不允许对需要法律帮助的人拒绝提供法律帮助;其次,律师对不同的客户应有不同的应对措施。

  对于第1类客户最好处理,律师只要努力钻研法律,尽心尽力为其提供法律服务即可,他们不会有份外的要求。

  对第2类客必须认真对待,受案时就应言明律师的任务,办案过程中也应经常强调,使其对律师的作用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对案件的结果有初步的判断,有个心理准备。以免结果一出,大失所望,对法院没办法后,迁怒于律师。

  第3类客户虽然这次是因遇到麻烦才请了你,下次不一定请你,但看中的是律师的业务,这是你打响牌子,开拓业务的好机会,应加倍的努力。

  对于第4类客户,客户的本意是叫律师演演戏或与对对阵,在法律上并不需律师出力。但作为律师应当假戏真做,把戏唱好。

  第5、6类客户看中的是律师与法官的关系,但你不能利用关系打官司,仍应在法律上尽心尽力。并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对于客户提出的非分要求切不能顺从,必须保持律师的独立性,绝不可越过雷池,自毁前程,害了自己和要好的法官。

  第7类客户,律师仍应努力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不应成为客户的附庸,使其认识到律师的作用。

  对第8类客户,不能因客户对你的尊重沾沾自喜,应清醒的认识到客户请的并不是律师,而是人民代表、政协委员、律协会长等。律师应在法律上发挥自己的特长而不是在政治上起点作用。

  第9类客户并不把律师作为法律工作者,但律师仍应认真研究案情,尽量找出案件中的亮点,给客户一个意想不到的好结局。

  第10类客户容易被对方或有关人员所利惑,一旦案件胜诉拿到钱,有的连付律师费也心痛。律师对这类户客户应有充分认识,有时不如提供法律援助。对于这类客户还应注意不要大包大揽,以免自食苦果。

  但是,不管客户聘请律师起初的目的是什么,切不要忘记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是律师的天职,律师一旦受聘,就应把案件当回事来做,而且要作为一件法律事务来做,这样方显律师本色。社会对律师的地位和作用有一个认识过程。客户对律师的印象直接关系到社会对律师的印象。律师要有律师的样子,律师要在法律知识和技能上发挥自己的优势。

  律师如果凭关系吃饭,那真的成了诉讼掮客了,最后只能自掘坟墓。千万不能忘记,最能对律师作出正确评价的就是客户,那些上街宣传、报刊上做广告好不容易在公众中树立的形象,一旦他们成为客户直接接触了律师后,就会重新评价。现有客户是律师获得新业务的最佳源泉,说不定,从此这个律师的案源就此源源不断,从而改变了他的人生。律师对于各类客户应有不同的正确的应对措施,不管是什么类型的客户,律师在办理业务的过程中都应立足于法律。这样,律师在公众中的形象才会越来越好,客户越来越多,日子越来越好过。只要每个律师这样做了,整个律师行业的地位也会越来越高。

海外购房置业 长济律师事务所
长济律师事务所

聘请律师Beijing Changji Law Office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在线律师》版权所有 English Ver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