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展会上,有意购买住房的参观者往往怀抱手提一大堆有关楼盘的资料,其中最多的就是开发商印制精美的楼书。参观者除了观看楼盘的沙盘和参展开发商工作人员的口头介绍外,
最主要的了解楼盘的信息就是楼书了。楼书一般都标示了该项目的位置、基本价格、户型、房屋外形、周边环境、物业管理等内容。开发商极力将所开发项目优势的一面展示给参观者,甚至在楼书中夸大其词来诱导参观者。比如楼书中说距二环路开车仅15分钟,结果却需要一个多小时,因为楼书是按理论来计算的,即此项目距二环20公里,车速按80公里/小时来计算,当然15分钟可以到达二环。但目前北京的交通状况这种设想的车速是不可能的,您一定要在上下班的高峰期到现场去走一趟,才能做出真实的判断。有的楼书说环境优美,绿化达到50%以上,结果入住后发现附近有个养牛场,气味冲天。有的楼书说五环以内楼价绝对便宜,均价3800,可您要买的那套却变成了5800。如果您相信了楼书的宣传,购买了此项目,入住后发现实际情况与楼书中所述相差较大,欲与开发商交涉时,如果签订合同时没有把楼书做为合同的一个附件,那么您的合法利益将得不到保障。因为这里涉及到一个楼书的法律效力问题。
合同的成立一般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楼书(包括沙盘和开发商的口头介绍)在合同的缔结过程中,属于要约邀请,或称要约引诱,它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意思表示。通俗地说,就是一方订约人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要约邀请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的一种预备行为,但其并非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一种必须程序。它是当事人处于订约的准备阶段时,以订立合同为最目的的一种事实行为。要约邀请只有在相对人发出要约以后,再经过自己的承诺,才能使合同有效成立。要约邀请人可以随时撤回要约邀请,其撤回行为和要约邀请的内容一般都对要约邀请人没有法律约束力,因为要约邀请的内容不具体、不确定,不具备合同成立的主要条款。而最终对开发商产生约束力的是将来双方签订的正式格式合同和补充协议。
律师在此建议您在购买商品房的过程中对每一个细微环节的法律问题都要了解清楚,意识到其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以保证您在做出一项重大家庭投资决策之前省花钱,少受气,不受骗,省心省力。
刘桂林律师13611194798, 曹岩律师1330108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