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楼市周刊》
实习记者 李靖
冬季一到,一些室内供暖不足的问题就立刻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为了保证人们的正常生活,北京市政府曾出台了一些有关供暖的规定,为解决此类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现在随着中央空调供暖的增加,又出现了一些新问题。近日,记者了解到,坐落在西直门的5A级写字楼成铭大厦出现了一起供暖纠纷,大厦
B座一层9-11的业主刘先生依据北京的地方法规,要求成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全天16摄氏度以上”的室内供暖,而物业公司认为,成铭大厦是用中央空调保证供暖的,刘先生依据的是《北京市住宅锅炉供暖管理规定》,并不适用中央空调供暖的情况,因而只要保证写字楼上班时间的供暖就完全可以。据一些法律专业人士称,在写字楼供暖方面,的确存在法律方面的盲区。
记者联系上业主刘先生,刘先生说现在大厦的供暖情况很不好,只是在工作日提供供暖,“您看我都冻感冒了,周末两天没供暖气冻得不得了”。据了解,成铭大厦每平米每月
3美元的物业费,物业没有实行国家规定的连续供暖,室内温度也常常低于16摄氏度。在北京市第二公证处张殿玺公证员制作的公证书上,记者看到,写字楼在工作日的供暖是从傍晚6点-7点停止的,而在周六周日的休息时间,供暖则全部没有。
为了听取双方的意见,记者联系上了物业公司,物业公司的代理律师说她不能发表任何意见,但她与业主刘先生“有过非常长时间的多次的接触”,她的意见是记者可以问刘先生。刘先生说,他们说我们告他依据的是锅炉供暖的规定,不适用中央空调的情况,但我说你们中央空调可以不供暖的规定能不能拿出来呢?他们也拿不出来。
刘先生的代理人、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朱寿全说,虽然法律上规定的是采用锅炉供暖的情况,但道理是同一的,成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仍应该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为业主提供良好的供暖服务,并承担自己的法律责任。北京汇泽律师事务所的主任赵大莹律师告诉记者,上海地方立法中对中央空调的供暖是有明确的要求的,北京尚无此明确的法律规定,但是根据国际惯例,5A级写字楼的供暖应该是24小时都严格限制在25摄氏度,这可以算作一个业内标准。
记者就此事询问了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总建筑师刘教授,刘教授认为写字楼的供暖还是可以找到规定的,从建筑规范来讲,室内温度都是有要求的,根据我国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组织编制的《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的规定,必须达到18摄氏度以上,不能因为是空调供暖就不这样做。
记者了解到,刘先生已经起诉到西城区人民法院,要求成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按北京市政府第15号令(《北京市住宅锅炉供暖管理规定》)规定的供暖标准,在周六、周日以及平时的晚间提供供暖,并且因为物业公司没有尽到供暖义务,要求减收部分物业管理费。西城区人民法院不久前受理此案,目前正在一审审理中。(20040220B2)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