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宣武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清芷园三期的4位业主诉北京金马四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约一案。在法庭上,原、被告双方争论的焦点为一处叫“热带雨林”的会所。按照原规划及双方合同的约定,热带雨林会所位于9号楼、11号楼、12号楼之间,然而,业主入住已近一年的时间,"规划"中的热带雨林却迟迟不见踪影,至今为止仍被埋在一片瓦砾之中。业主何以对一个会所如此关注,并最终与开发商闹到法庭上?原告之一的赵女士说,自己当初之所以会购买清芷园这个项目,就是看中了开发商所承诺的热带雨林会所。而且,正是因为热带雨林会所,使得清芷园这个项目比周边的楼盘价格要高出许多。可以说,清芷园三期的卖点就是热带雨林会所。在开发商所提供的精美的宣传楼书上,印着围绕着玻璃房流淌的溪水、各种热带植物在花房中呈现的情景,这些美景无不令每一位购房者神往,也使得大家会毫不犹豫地和开发商签订合同。然而,商家当初在买卖合同中讲到的会所在入住时能够使用这一承诺却至今未能兑现。
对于以上说法,北京金马四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代理律师认为:热带雨林会所只是会所的附属组成部分,一个景观而已,并不是合同中承诺于入住时交付使用的会所。合同中所说会所为中心会所,中心会所已于业主入住时投入使用,至于热带雨林会所,双方并没有明确交付使用的时间。原告代理人,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朱寿全反驳说,清芷园楼书清楚的说明,合同第14条所指的会所包括中心会所及热带雨林会所两个会所,且热带雨林会所是清芷园三期的卖点。依合同约定,两个会所都应在原告入时能够使用,任何一个会所投入使用的延误都构成违约,开发商应依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接着,记者在封面印着“南国花城·清芷园三期”的楼书中看到了这样一句话:清芷园的会所,有着其他会所共有的设施,比如:游泳池、网球场;比如:跳操室、SPA桑拿浴室;比如:HIFI视听室、酒吧。
它更有其他会所不能企及的过人之处,比如:热带雨林,比如:书廊。通观整本楼书,大部分内容也都是在对热带雨林会所进行描述,其中包括热带雨林会所效果图、热带雨林室内效果图、热带雨林会所咖啡座。在清芷园小区总平面图的第20项中还清楚的标有热带雨林会所。看来,楼书已成为本案中原告的一项重要证据。
本案一审已经完毕,业主们都在等待着法院的审判结果。最终结果如何,本报将会继续予与关注。
后记:关于热带雨林会所的焦点,最终落在一本楼书上。原告代理人朱寿全律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做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解释特别提到,这些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本案楼书符合《解释》的规定,应视为要约。(20040312B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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