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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律师》汇编

青年律师成长 系列文章:

青年律师的困境与希望

中国律师网 李清安

  应《中国律师》杂志社的邀请,笔者有幸参加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于2008年12月6日在珠海举办的第四届中国青年律师论坛。本来笔者已年近不惑,参加青年人的论坛,自感惭愧。但在参加论坛的几天里,许多收获表明,如果没有参加这次以青年人担纲主角的,充满着生机与活力的盛会,也许是一生的遗憾。
  恰逢大雪时令,一方面,美国华尔街上演的金融危机像海啸一样冲击着全世界,且仍未见丝毫消退的迹象;另一方面,西伯利亚寒流正肆意席卷着中国的大地。此时来自23个省、市、自治区的青年律师聚集在美丽的珠海,举行第四届中国青年律师论坛,共骧中国律师未来事业的盛举,不由得不令人心生感慨。冬天的珠海,阳光灿烂,空气清新,气候宜人。也许是这个城市坐落在南海之滨的原因,街道整洁,马路干净,绿树青山,纤尘不染,处处就像椰风海浪拂过一般。
  此次论坛是在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举行的,虽然北疆雪花飞舞,但珠海分校却红黄绿紫,芳菲斗艳。近200名英姿飒爽的青年才俊从全国各地汇聚于此,校园显得愈加生机勃勃。
  第四届中国青年律师论坛的主题是“中国律师的职业精神”,论坛邀请到的有北大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朱苏力,北大教授、博士生导师陈瑞华,还有73岁高龄的第三届全国律协副会长张斌生、北京奥组委法律事务部副部长刘岩等10位嘉宾。笔者在此次论坛上既聆听到了法学界泰斗的教诲,又得以与诸多律师同仁沟通和交流,特别是青年律师那痴爱律师事业的拳拳之情更给了我以莫大的鼓励和鞭策,受益匪浅。但笔者还是觉得青年律师面临许多困境值得反思,有待解决。
  论坛有许多话题是围绕青年律师的“坚持”来谈的,青年律师重要的为什么会是“坚持”?现实环境中青年律师能坚持得下来吗?不必隐讳,很多刚跨进律师门槛的青年,满载希望满怀豪情从学校、社会走来,临到最后却对律师行业感到无奈甚至是失望。笔者认为其原因之一,就是由于律师被整个社会误读,导致有志于从事律师事业的青年对中国律师行业现状没有充分的认识,被误读的社会给忽悠了的。
  首先,律师的生存状况,就被社会误读了。在许多人眼里,律师是一个高收入群体,只要通过司法考试拿到执业资格证,就可以过上中产阶级甚至是上等人的生活。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据有关专家统计,全国共有约14万律师,人平收费仅17万元左右。其中,年收费10万元以下的占70%,这里面还包括税费、工资以及办案经费。而青年律师因为人脉关系狭窄,经验不足,收费就更加少了,律师吃饭的问题并不像人们想得那样简单。其实,在笔者看来,律师于个人是一个职业,于国家则是一个事业。律师只能在法律的框架下,按照一定的行业规则运行。它不可能像地产开发商那样一夜暴富;也不可能像一些大型企业的高管那样风光;更不像一些药商和证券商,靠投机就能发财。窃以为如果律师仅靠这个职业就能致富的话,那将会是整个律师事业的悲哀;是中国法治建设的一种失败。所以说,由于社会的误读,青年律师进入这个行业前没有一个正确的心态,最后是希望越大失望越大。
  其次,修订后的律师法,好像赋予了律师很大的权力,给律师执业一个很大的空间,很多当事人误读律师从此可以无所不能了。殊不知,现实的司法体制和司法环境,让律师很难有大的作为。其后果必然是当事人对律师失望,律师对自己的职业失望。
  当然,青年律师选择了这个职业又很难坚持下去,除了社会对律师的误读而误导他们外,还有其他层面的原因,比如培训机制问题和管理方面的问题。
  我们国家的律师培训机制说不上成功,只有一个继续教育的形式。一般都是由省一级的律协或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在每年年检的时候,集中律师进行几个课时的培训。这种培训只问过程,不问效果。只注重对一些新出台的法律规定或司法解释进行讲解,而很少从实际操作的层面来培训律师的执业技能。就拿实习律师来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后,首先找律师事务所实习一年,期满申领律师执业证。但是,我们很多的律师事务所,不仅没有培训实习律师的能力,而且大都是短期行为,没有长远的规划。所以,很多实习律师说到底,就是在律师事务所打工,他们从老律师那里学不到任何实用的东西。一年后转为正式执业的律师,还是缺乏拓展案源的能力和独立办案的能力。
  由于律师的市场属性,注定刚入行的律师,培训三五年也未必能在未来的业务领域和行业市场中游刃有余,一年的培训期,无疑是远远不够的。如果律师协会多想一些办法,譬如成立专门的培训机构,律师协会在会费里列支一部分经费,再由用人的律师事务所提供一部分资金,解决培训费用。对实习律师培训两到三年,培训合格,准予执业,可能效果会更好些。
  比起培训机制方面来,管理方面的缺陷就更加不利于青年律师的发展了。笔者在休会期间,与其他律师事务所的主任交流,发现很多合伙制的律师事务所,真的就好像一个大屋顶下的农贸市场一样,各自摆摊,互不相干。青年律师对律师事务所没有归属感,缺乏奉献精神;合伙人对青年律师也没有奉献精神,只顾低头自己赚钱。或许有人说,也有公司化运作的律师事务所,采用薪金加提成制的分配方式,律师事务所发展壮大效果凸显。是的,笔者承认有这样的所,不过比起绝大多数来说,简直是凤毛麟角。
  对于律师与律师事务所的关系问题,律师事务所内部的分配机制问题,虽然可见一些零星规定,但至今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协还没有一个可切实操作的模式,导致律师事务所对律师缺乏长期有效的管理。律师事务所无法成为青年律师成长的平台,青年律师跳槽和改行现象日趋严重,最终的结果是,法律服务市场的竞争处于无序状态,律师的整体形象受影响,行业必然受损。
  青年律师是律师事业未来的希望,是整个社会法治建设事业的希望。关注青年律师目前的困境,就是关注我们律师事业的命运,关注我们整个民族的希望,关注我们民主法制国家的发展方向。值得高兴的是,很多青年律师在困境面前,凭着自己坚定执着的信念和对律师事业的热爱,坚持下来了。但是,仅靠青年律师的一腔热血远远不够,还需要律师协会勇于担负起“娘家人”的责任,精心呵护青年律师,对他们的成功要肯定,对错误要给予及时的教育和必要的宽容;律师事务所要发扬团队精神,为青年律师提供一个长足发展的平台;老律师要乐于奉献,须知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当然更重要的,还是律师制度的构建和司法环境的改善,只有这样,青年律师才能看到出路和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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