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轻律师开所与法律青年君探讨
中律网 蔺存宝专栏
法律青年君在其近期博客日志中写了一篇题为《年轻律师成长的捷径——有一个自己的律师事务所》的文章。文章以三国刘备采纳诸葛亮建议从据荆、益二州为革命根据地到成就三国鼎立天下大势为例,以古论今,引出律师应当有自己的根据地,从而建立一番事业的话题。法律青年君的文字我是第一次阅读,写的很好,尤其是开头。这样的文字马上吸引我一字不落的从头读到尾。因为这样的专业认识还不多,能够写成文字的就更加少之又少。出于行业的关注,我喜欢这样的文章。
法律青年君的立论有一定的道理,不要说对年轻律师,就是对我这样的执业多年的法律服务者,也同样具有鼓动性。但这里面有个认识问题。很多律师确实是博主说的那种单打独斗型的,但他们照样大把的赚钱,照样乐此不疲。也许正因为这种自满心理,才导致律师独立开所的动力不足。而对于执业十几年仍然四处投靠的律师来说,可能已经习惯了这种工作和赚钱的发式。能够发展起来的,已经发展起来了,发展不起来的,也没有什么大的志向的冲动了。
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因素不容忽视,那就是,律师这个职业并不像律师自己感觉的那样为人尊重,职业的认同感自豪感没有建立起来,是很多有能力律师在自我感觉赚到了钱之后急流勇退的重要原因之一。更何况,在当下的执业和司法环境中,越是执业年头长的律师,越容易产生疲惫感厌倦感厌恶感直至逃离感,这又使得这部分律师丧失了创业开所的动力。君不见,许多老律师,都转行干别的去了,我的同仁中就有投资房地产的、投资企业的、甚至有有开拉面馆的、开发廊的……每每面对这些,想想法律之外案子的输赢,开所的冲动常常在自我否定间稍纵即逝了。
借博主的风水宝地,以上有感而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