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公益诉讼协作
(四)法科学生公益实习项目启动暨第三届公益法论坛
报道:朱寿全担任法科学生Pro
Bono(公益)实习项目导师
发言:律师所是法科学生社会实践的理想课堂
链接:《中国公益诉讼》网:法科学生公益实习项目启动暨第三届公益法论坛朱寿全担任法科学生Pro
Bono(公益)实习项目导师
《在线律师》网讯 旨在推动法科学生特别是非主流法学院学生通过有经验且有社会责任感的资深律师帮助参与法律实务实践、积累专业经验并完成学业,由中国公益诉讼网主办、北京律协宪法专业委员会、中央财经大学法律援助中心协办的《法科学生Pro
Bono(公益)实习项目启动仪式暨第三届公益法论坛“Pro Bono:法学教育的律师参与”研讨会》(媒体支持:《方圆律政》杂志)2011年11月6日下午在中央财经大学学术会堂六层604会议室召开。
启动仪式由中国公益诉讼网主编李刚主持。仪式上向首批顾问、导师颁发了聘书。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与人权委员会秘书长李轩介绍了活动背景和宗旨。北京市律师协会宪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徐灿介绍了活动方式和内容。
论坛第一单元的主题是“Pro
Bono:法学教育的律师参与”,由《民主与法制》杂志社总编辑刘桂明主持。中美律师界魏汝久、蔡婷霞、周泽、王芳、朱寿全、庞标等作了发言。
第二单元主题是“法学院与律师基于学生实践的合作”,由中国传媒大学政法学院副院长王四新教授主持。法学院学者教授何兵、匡爱民、袁达松、张鸿霞、门金玲、张兴、刘东华等作了发言。
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寿全在论坛上发表了《律师所是法科学生社会实践的理想课堂》的发言,并被聘请担任法科学生Pro
Bono(公益)实习项目导师。
在《法科学生PROBONO(公益)实习项目启动仪式暨第三届公益论坛“PROBONO:法学教育的律师参与”研讨会》上的发言
律师所是法科学生社会实践的理想课堂
朱寿全
1、法科学生实习的意义
现在法科学生实习的情况是这样的:实习律师实习是因为要取得执业证,以后这些人中的不少人是要从事律师职业的,所以他们实习比较认真;法律(法学)硕士实习的目的,除了接触社会外,有一部分人是想取得报酬;而本科生中不少人实习,除了时间短以外,相当一部分人是为了拿到实习证明。有一位硕士在读生来实习,我让她写一份《案后思考》,结果她找了一些资料写成了,但还是从理论到理论。2、法科学生实习的内容
现在当事人聘请律师,相当多的人总是不忘问一句:你在法院的关系如何?个别律师也热衷于打关系案。目前在司法领域,肮脏的权钱交换现象日趋严重。一方面,法科学生不能生活在无菌空间;另一方面,很多法科学生对司法现状感到困惑而视法律职业为畏途。其实应该是:出污泥而不染,处逆境而无畏。 法科学生实习除了学习律师业务技巧,更重要的是:学习做人。中国正处于激烈的社会变革中,律师的社会责任感激发出的能量,将对中国民主法治进程起到独特、不可替代的作用。现在,刑讯逼供、强征强拆、剥夺老百姓诉权等滥用公权力的现象泛滥成灾,很多律师在逆境中进行顽强的抗争;在事关重大的、被视为小宪法的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中,律师的正义呼声是有目共睹的;包括我自己也参加的公益诉讼,是广大律师为公共利益对社会所做的贡献。所有这些中国律师为神圣使命所进行的奋斗,都应该成为法科学生的实习课程。
3、法科学生实习的建议
1)要进行考核,防止流于形式。
2)要有足够的实习期限保证,最少半年。
3)希望有关部门支持,解决经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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