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148-law.com
长济医疗诉讼团队
电话:010-8256 4109
13381063369
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位置图
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十大金牌律师事务所——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主办
全国优秀律师、十大最具影响力律师、百强大律师朱寿全律师主持
  本网首页频道首页诉讼顾问诉讼咨询诉讼须知事故处理损害赔偿技术鉴定司法鉴定医疗事故新闻English Version
  典型案例患者权利医疗专题病历复印会员栏目医事法律医疗规范管理制度法规解读律师视线业务指引收藏本页
 会员注册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本网各频道
北京长济律所 长济主任律师
长济律师荣誉 长济律师动态
长济典型案例 长济律师视点

法律顾问在线 医疗损害律师
公司事务律师 版权律师在线
商标律师在线 专利律师在线
合同实务律师 建筑与房地产
二手房产律师 国际贸易律师
劳动争议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注册海外公司 公益诉讼在线

《点击民生热点法律问题
律师在线答疑》丛书登载

劳动合同纠纷 社会保险纠纷
房屋拆迁纠纷 房屋买卖纠纷
土地承包纠纷 物业纠纷答疑
物权纠纷答疑 合同纠纷答疑

律师在线答疑 法律咨询论坛
诉讼仲裁指南 聘请律师指南

律师业务指引 律师风险代理
律师实务探讨 律师营销浅谈
实习律师雕琢 青年律师成长
成功律师感悟 女性律师追梦
刑辩律师困惑 知名律师纪实
国内律师现状 律师神圣使命
律师职业规划 律师文化建设

法律新闻精选 典型案例追踪
聚焦社会百态 守夜在瞭望塔
热点法律新闻 法律公共空间
国际人权宪章 法律幽默集锦

English Version

本网首页>>医疗损害律师>>法规解读

 

 

著名法学家解读《侵权责任法》医疗损害责任

  光明日报2009年11月12日载文刊登了著名法学家,北京人民大学副校长王利明教授接受记者采访的内容。摘取关于医疗损害诉讼是否需要进行鉴定的内容,供广大关心这个问题的人士研究分析。

  记者:侵权责任法草案也没有规定对“医疗损害”必须进行医疗鉴定,或者必须由哪一个机构来鉴定。

  王利明:因为,倾向性的意见都认为,不必要作这些规定。你说,动手术的时候把纱布留在患者的肚子里了,需要鉴定么?做双眼皮把别人的脸都拉花了,还需要鉴定么?

  我也一直呼吁,不应该把鉴定作为认定医疗损害侵权的必经程序。是不是鉴定,应该由法院根据具体个案来考虑,当事人双方也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鉴定,或者聘请专家证人。这样做的目的,很大程度上也是为了兼顾医患双方的利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返回法规解读目录页


海外购房置业 长济律师事务所
长济律师事务所

优秀律师事务所 招聘律师 联系律师 聘请律师 法律咨询 意见建议 友情链接 English Version

Beijing Changji Law Office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在线律师》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