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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呀,离线,留言给我吧!
李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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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新手上路 帖子:1 积分:70 威望:0 精华:0 注册:2009-11-5 15:04:00
[求助]  发帖心情 Post By:2009-11-5 17:38:56

我2009年2月18日入职前任公司,与公司签订三年劳动合同,任职期间表现一向不错;2009年8月份公司大规模搬迁,搬迁期间员工正常上班,但公司班车时有时无。因公司距市区较远,一次为了班车的事情我和同事一起和老板反应了一下实际情况,结果第三天部门主管通知我和其他两位同事放假几天,一周内等通知上班,等公司正常办公之后上班。理由是:公司目前无法满足我们的班车需求,为照顾我们几个离家远,暂时休息;结果一周之内主管并没有通知我们回去上班,期间我们多次与主管联系要求回岗位工作,主管称等公司通知....一等就是2个月,10月12号公司通知我们去办理离职手续,我们过去之后总经理却说是我们主动辞职的,办理手续按主动辞职办理,还推说曾经几次通知我去上班,是我自己没有回去的;事实上,公司方面从没有主动跟我联系过,一直是我在跟那边联系,要求工作。在一番争执之下,总经理反而表现的比我们还要气愤,说这事她不管了,我们爱投诉投诉去。我这保留着之前与主管要求上班的短信。主管回复是等通知。其他没有什么证据了。

  请问我这种情况申请仲裁的话有几成胜算???

   急!!!请大家帮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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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帖心情 Post By:2009-11-9 10:06:57

李双您好,针对您的情况,现在对于您来说可以采取如下行动: 一方面,做和解的准备:要积极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此事; 另一方面,做仲裁及起诉的准备(证据很重要): 1、保留好您现有的短信等证据; 2、要多收集并保存好合同文书、谈话录音资料等证据; 对于你提到的胜诉有几成,那要看本案的具体情况和你收集掌握证据的情况等等综合因素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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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人(111.167.*.*)
  3楼


  发帖心情 Post By:2009-11-9 11:58:10

多谢2楼提供的宝贵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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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人(58.251.*.*)
  4楼


  发帖心情 Post By:2009-11-14 17:01:55

你好!
由于我在加班的时候没有去加公司就无缘无辜的扣了我三天的工资,你说这合法吗,这有不是正班
你希望你尽快给我回复
谢谢!
联系方式:QQ515712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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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帖心情 Post By:2009-11-28 23:04:16

您好,首先可以说公司这样的规定是有悖民法公平原则的,也是不合理的。 但是,对于平等主体间的民事行为,比如说签订合同协议等,法律保护平等主体间的意思自治。 也就是说,如果您和公司签了有如您所提到的扣工资内容的合同,则您和公司都要依法遵守合同。 当然,根据我国《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如果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您可以根据该条的规定,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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