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产儿病情与治疗中患方的知情同意权及医方的告知义务
早产儿病情与治疗属于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在医疗过程中容易发生医疗侵权造成患者医疗损害。卫生部为了贯彻实施《侵权责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尊重患者知情权、选择权和同意权,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规定了医疗机构在病历书写中要明确记录对患者者关于早产儿病情与治疗的知情同意内容。
胎龄在37足周以前出生的活产婴儿称为早产儿或未成熟儿(premature infant)。其出生体重大部分在2,500g以下,头围在33cm以下。其器官功能和适应能力较足月儿为差者,仍应给予早产儿特殊护理。凡因胎盘功能不足等因素而出生体重减轻到该胎龄正常体重第10百分位以下或较平均数低两个标准差以下者称为小于胎龄儿(小样儿,成熟不良儿)。亦把出生体重2,500g以下的统称为低体重儿(low
birth weight infant),把出生体重低于1,500g者称为极低体重儿(very low birth weight infant),其中都包括早产儿和小于胎龄者。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
根据卫生部医政司关于推荐使用《医疗知情同意书》的函(卫医政疗便函〔2010〕42号)的规定,本检查或是治疗属于特殊检查或是特殊治的项目,医方有义务对此进行充份的知情告知。
依据卫生部卫生部医政司关于推荐使用《医疗知情同意书》的函(卫医政疗便函〔2010〕42号)的规定,医方应当对患者进行如下内容的告知:
早产儿病情与治疗知情同意书
患者姓名
性别
年龄
病历号
疾病介绍和治疗建议
该患儿为早产儿,目前还合并 ,于 年 月 日 时 分入住我科。正在我病房进行抢救,目前病情为:□危 □重 □一般 (在相应情况前划"√")。
我们将尽全力救治患儿,由于早产儿各脏器发育尚不完善,在诊治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各个系统的病理变化,我们将进行密切监测,及时发现病情变化,积极救治。
在住院期间,我们可能对患儿做的相应检查有:□腰穿;□胸穿;□骨穿;□侧脑室穿刺术;□CT检查;□脑干测听检查;□超声心动检查等。
救治患儿时,必要时可能需要应用:□呼吸支持;□机械通气;□经外周静脉至中心静脉置管术;□输血及血制品(包括白蛋白,丙种球蛋白,血浆等);□特殊用药如钙剂等;□胸腔闭式引流术;□侧脑室及硬膜下引流术;□高级抗生素;□静脉营养支持等治疗。
治疗潜在风险和对策
医生告知我如下早产儿可能发生的风险,有些不常见的风险可能没有在此列出,具体的治疗根据不同病人的情况有所不同,医生告诉我可与我的医生讨论有关患儿治疗的具体内容,如果我有特殊的问题可与患儿的医生讨论。
1.我理解任何麻醉都存在风险。
2.我理解任何所用药物都可能产生副作用,包括轻度的恶心、皮疹等症状到严重的过敏性休克,甚至危及生命。
3.我理解在监测、治疗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和医生的对策:
1) 体温调节功能不完善,患有硬肿症,可能出现肺出血,危及生命,采取暖箱保温措施;
2) 呼吸系统发育不完善,患有呼吸暂停,呼吸窘迫综合征,肺出血,支气管肺发育不良。可能出现呼吸衰竭,呼吸机依赖,氧依赖,肺功能异常,危及生命。需采用呼吸机辅助通气;
3) 循环系统发育不完善,患有心功能不全,循环衰竭,持续胎儿循环,动脉导管未闭。可能出现心力衰竭,必要时可能需进行外科手术。采取强心,呼吸机辅助通气。
4) 消化系统发育不完善,出现溢乳,呕吐,呛奶,腹泻,可能患有出血性坏死性小肠结肠炎,肠坏死,肠穿孔。采取部分或全胃肠外营养,必要时可能需进行外科手术
5) 神经系统发育不完善,患脑室周围白质软化,脑室及周围出血,脑室扩大。可能出现脑瘫,智力低下。需保静,止血,营养脑细胞治疗,必要时可能需进行外科手术。
6) 肝脏功能发育不完善,出现黄疸重,消退延迟,可能导致高胆红素血症,胆红素脑病,智力低下。需进行光疗,白蛋白输注,换血疗法。
7) 肾脏及代谢功能发育不完善,出现酸碱失衡,电解质紊乱,并可能危及生命,需进行治疗保持内环境稳定。
8) 免疫系统发育不完善,可能并发各种感染,发生菌群失调,继发真菌感染。需使用抗生素,进行丙种球蛋白输注。
9) 皮肤、血管发育不完善,出现静脉输注液体外渗,局部皮肤、组织坏死,感染。需进行深静脉穿刺置管。
10) 视网膜发育不完善,发生晶体后纤维增生等,出现视力降低,失明。需定期检查,必要时手术。
特殊风险或主要高危因素
我理解根据患儿个人的病情,可能出现以下并发症或风险:
一旦发生上述风险和意外,医生会采取积极应对措施。
患者知情选择
* 我的医生已经告知我患儿将要进行的治疗方式、治疗及治疗后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和风险、可能存在的其它治疗方法并且解答了我关于此次治疗的相关问题。
* 我同意在治疗中医生可以根据患儿的病情对预定的治疗方式做出调整。
* 我理解患儿的治疗需要多位医生共同进行。
* 我并未得到患儿治疗百分之百成功的许诺。
* 我授权医师对治疗切除的病变器官、组织或标本进行处置,包括病理学检查、细胞学检查和医疗废物处理等。
患者签名 签名日期 年 月 日
如果患者无法签署知情同意书,请其授权的亲属在此签名:
患者授权亲属签名 与患者关系 签名日期 年 月 日
医生陈述
我已经告知患者将要进行的治疗方式、此次治疗及治疗后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和风险、可能存在的其它治疗方法并且解答了患者关于此次治疗的相关问题。
医生签名 签名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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