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信息管理制度
第一节 病案管理制度
【制度】
1.信息科负责全院住院病历的收回、整理、装订、归档和保管工作。
2.病历归档前须经专职质控医师审核签字,并由专职电脑录入员将病历首页内容输入电脑。
3.负责出院病历的登记,做好姓名索引卡、疾病索引卡、手术索引卡以及疾病分类ICD-9编码的编目工作。
4.负责再入院病历的借阅和为医院医疗、教学、科研提供有关病案资料。
5.病案室工作人员每月应清理催收一次,各种借用病历应坚持借阅制度。病历送回时要进行检查,发现有丢失、缺面、污损、涂改要及时指出、追回、纠正,并要报告病案室负责人。
6.认真做好病历保管工作,保持病历的清洁整齐、干燥、通风,做好防火、防潮、防霉、防蛀工作。
7.对封存病历,需专人负责保存,封存病历需经信息科长和医务科长共同签字方可索取与借出,借出时间不得超过两周。超过两周时,专管人员负责向借出人追回病历。
【监督检查】
1.分管院领导、信息科每半年对病案室的工作进行一次检查,了解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并记录在册备查。未进行检查和记录备案的,追究相应的管理责任。
2.对封存病历保管失误,造成病历被修改、破损、丢失,造成事故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3.丢失病历,或对病历进行涂改者,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第二节 医疗卫生信息报表管理制度
【制度】
1.信息管理工作由分管院领导负责,信息科长直接管理信息报表工作。
2.各类医疗卫生信息报表的制发和填报,均应严格按照统计法律、法规中的有关规定办理。
3.各科室须有专人负责做好原始登记、统计和及时准确填写各类报表、统计卡。不得虚构捏造、漏报、重报、错报,保证报表的及时性、可靠性、正确性。
4.需按时完成日、月、季、年报表。日报须在第二工作日8时30分前填好,月报应于次月5日前填好,季报应于下一季第7天前填好。各科室制发或上报的各类信息报表,由制表人自审和签名,经科主任初审,信息科复核,最后由院领导签发。
5.信息科每季度对本单位的各类信息报表质量进行检查和统计分析,并同时向院领导汇报检查分析情况。
【监督检查】
1.院领导、信息科长每季度对信息报表工作进行一次检查,了解信息报表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并记录在册备查。未进行检查和记录备案的,追究相应的管理责任;未按规章办事,管理失职、混乱酿成差错的,追究相应的行政责任。
2.信息科未按规章办事,酿成差错的,由当事人负责。
3.各科室未按报表制度办事,酿成差错的,由所在科室负责。
4.对统计资料进行虚构、捏造、漏报、重报、错报者,要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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