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技术损害责任的类型
医疗技术损害责任分为:诊断过失损害责任、治疗过失损害责任、护理过失损害责任、感染传染损害责任、孕检生产损害责任。
1、诊断过失损害责任
最为典型的诊断过失损害是误诊。一般认为: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的诊断行为中,针对某种疾病,经治医生根本未进行相应的检查诊断程序;或是在已经做出初始诊断,但在之后的进一步治疗过程中,未对初始诊断的正确性进行审查或未发现初始诊断的错误,即可以被认定为误诊。
2、治疗过失损害责任
主要是指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在为患者施行的治疗行为中,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并且因为此等行为导致了患者的人身损害,即构成治疗过失损害责任。
3、护理过失损害责任
主要指医疗机构护理从业人员在为患者施行的护理行为中,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并且因为此等行为导致了患者的人身损害,即构成护理过失损害责任。
4、感染传染损害责任
主要是指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在施行诊疗行为中,违反有关院内感染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并且因为此等行为导致了患者的人身损害,即构成感染传染损害责任。
5、孕检生产损害责任
孕检损害责任指负责产前检查的医疗机构,违反国家产前筛查、产前诊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并且因为此等行为导致了产妇产下具有先天缺陷的婴儿所产生的医疗损害。
生产损害责任指在产妇生产过程中,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并且因为此等行为导致了产妇或胎儿在生产过程中发生医疗损害,称为生产损害责任。
医疗损害责任的分类及法律特征
一、医疗技术损害责任
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技术上的高度注意义务,具有违背当时的医疗水平的技术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医疗损害责任。
法律特征:
1、以具有医疗过失为前提;
2、医疗过失是一种医疗技术过失;
3、过失的认定方式主要是原告证明;
4、损害事实只包括人身损害事实,不包括患者其它民事权益的损害。
二、医疗伦理损害责任
指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违背医疗良知和医疗伦理的要求,违背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告知或者保密义务,具有医疗伦理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的医疗损害责任。
法律特征:
1、以具有医疗过失为前提;
2、医疗过失为医疗伦理性过失;
3、医疗伦理过失的认定方式为过错推定;
4、不仅包括患者的人身损害,还包括其它民事权益损害。
三、医疗产品损害责任
指医疗机构在医疗过程中使用有缺陷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以及血液及制品等医疗产品,因此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医疗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应当承担的医疗损害赔偿责任。
法律特征:
1、前提是医疗产品为缺陷产品;
2、须有患者人身损害事实;
3、产品缺陷与人身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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