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律师》法律论坛建筑与房地产咨询 → 单位欲围院墙分离宿舍楼

《在线律师》知识产权法律咨询论坛

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十大金牌律师事务所——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主办;全国优秀律师、百强大律师朱寿全主持 联系律师

  共有20183人关注过本帖树形打印

主题:单位欲围院墙分离宿舍楼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yxs71
  1楼 个性首页 | 博客 | 信息 | 搜索 | 邮箱 | 主页 | UC


加好友 发短信
等级:新手上路 帖子:1 积分:76 威望:0 精华:0 注册:2011-4-17 15:34:34
单位欲围院墙分离宿舍楼  发帖心情 Post By:2011-4-17 17:07:20

本人现居住一所学校内的教师宿舍楼,两证齐全,由学校大门进出。现校方欲将住宅楼与校区隔开,另修一条通道进出,该通道非常偏远、窄小,车辆进出有困难,此次改动后,现有住房明显贬值。请问:按现在的物权法,如业主不同意,学校有权强制隔开吗?如学校非改不可,学校应保证业主哪些方面的利益不受损害?

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 www.148-law.com 在线律师
聘请律师
>>路线图
支持(0中立(0反对(0单帖管理 | 引用 | 回复 回到顶部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148
  2楼 个性首页 | 博客 | QQ | 信息 | 搜索 | 邮箱 | 主页 | UC


加好友 发短信
等级:版主 帖子:414 积分:5226 威望:0 精华:0 注册:2005-1-11 0:32:26
  发帖心情 Post By:2011-4-18 20:25:29

您好!感谢您对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的信任和支持!

    根据您的留言和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答复如下,供您参考:

    1、《物权法》中有关处理不动产关系的规定。我国《物权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第八十五条规定:“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2、业主可以和校方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业主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起诉到法院,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若您需要委托律师代理法律事务,请到《聘请律师》栏目留言或与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联系(见网页下部)。

 

                                                                                ——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竭诚为您服务!




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 www.148-law.com 在线律师
聘请律师
>>路线图
支持(0中立(0反对(0单帖管理 | 引用 | 回复 回到顶部

返回版面帖子列表

单位欲围院墙分离宿舍楼








签名
长济律师事务所在线律师

在线律师 — 您的法律顾问
海外购房置业 长济律师事务所
长济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