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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开庭时,梦鸽坐车直接驶入法院大门,李某某的新律师由于迟到被法警拦在法庭外,也被外面蹲守的媒体拍到。(CFP/图)fzV在线律师
导读:李某某律师在二审中仍坚持作无罪辩护,李某某再次当庭不承认与杨某某发生过性关系。二审的焦点仍是:是否违反女方意愿。辩方申请受害人杨某某出庭,但未实现。fzV在线律师
2013年11月19日,李某某案二审在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从上午9点17分持续到近晚上10点,庭审共计12小时有余。fzV在线律师
南方周末记者了解到,关于此案定性仍是二审争议焦点。李某某及其代理律师坚持认为,这是一起卖淫嫖娼案而非强奸案,并因此仍作无罪辩护。fzV在线律师
非法证据排除申请被驳回
在二审期间,李某某的辩护律师再次更换,由北京律师李肖霖和张起淮担纲。法院为此批准延期开庭。fzV在线律师
庭审之前,媒体引述学者的话称,李某某二审有可能获减刑,但前提是认罪、悔罪,并积极赔偿受害人杨某某。一审后,5名被告人中李某某被判十年。fzV在线律师
不过,李某某及其辩护人在二审中仍坚持作无罪辩护。南方周末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李某某当庭再次不承认与杨某某发生过性关系。fzV在线律师
二审中,李某某辩护律师提供的相关证据表明,在事发时段,李某某曾走出宾馆房间,与其母梦鸽通电话,时间长达9分钟。fzV在线律师
二审开庭前,李某某方提交“新证据”成为媒体关注的重点。南方周末记者了解到,“新证据”包括所拍摄的案发宾馆的房间布局视频,以推翻一审法院认定的相关事实。fzV在线律师
关于事发时湖北大厦8915房间里发生的事情,一审法院采信了杨某某本人的说法,“进到房间后,她就蹲在床与卫生间之间的空隙里,央求对方放她离开,不要伤害她。”fzV在线律师
李某某律师提供的视频显示,事发宾馆房间里床与卫生间之间的空隙仅15厘米左右,根本容不下一个人蹲下去,且电视柜也仅有半米高左右,不可能如杨女士描述的那样曾用头去撞。fzV在线律师
警方侦查时获取的照片也反映了相同状况。李家律师因此认为,杨某某所说的上述求饶情节皆属虚构。fzV在线律师
不过,李某某律师提出非法证据排除、调取新证据等申请,在二审开庭之前即被驳回。开庭时,李某某辩护律师再度提出申请,同样被法庭驳回。fzV在线律师
所谓调取新证据,包括调取事发宾馆房间外面走廊的监控录像。辩方提交的照片显示,就在事发房间的隔壁上方,就装有一个摄像头。但一审期间该录像未被提取。fzV在线律师
李某某律师认为,该录像能反映杨某某及被告人事后从房间出来时的状态,有可能从中看出杨某某当时脸部是否受伤。因为杨某某是在事发两天后报案,辩方律师怀疑其伤为事后形成。fzV在线律师
此外,辩方申请杨某某出庭的想法也未实现。北京市一中院在庭后简介中没有解释原因。开庭前,杨某某律师田参军即在其微博中称,“杨女士目前的状况,仍不宜参加法庭审理”。fzV在线律师
一审期间,同案被告人魏某某(哥哥)的辩护律师李在珂曾提到,杨某某的证言中有几十处假话。而李某某二审律师认为,杨某某证言中相互矛盾的地方有一百多处,占到证言总数的60%。fzV在线律师
关于杨某某在一审时未出庭一事,一审判决书的解释是:杨某某已有多份书面陈述,内容明确具体,足以结合其他证据认定案件事实,法院认为被害人经通知未到庭不影响开庭审理。fzV在线律师
是否违反女方意愿成焦点
南方周末记者了解到,在二审庭审中,控辩双方仍就双方发生性关系时是否违背杨某某意愿展开激辩。fzV在线律师
对于强奸案而言,是否违背女方意愿是罪名成立与否的关键。在李某某等人被控强奸案中,由于杨女士被认定是酒吧“陪侍小姐”,且在事后收取了2000元现金,使得这一点显得更为复杂。fzV在线律师
在一审中,该项争议同样成为庭审焦点。辩方认为,被害人系自主、自愿跟随几名被告人,并有勾引未成年被告人、主动“出台”、自愿与被告人发生性关系的主观心态。fzV在线律师
对此,一审法庭以几个“不足以认定”驳回:在案证据不足以认定被害人有过同意“出台”的意思表示;陪酒行为不足以认定卖淫意图;被害人跟随被告人的行为不足以认定被害人自愿与被告人发生性关系。fzV在线律师
一审法院认为“没有证据表明有人询问过其是否同意‘出台’,故不能认定其跟随众人离开酒吧外出吃饭就是同意‘出台’”。fzV在线律师
不过,对于所认定的杨某某事后收取2000元现金这一情节,一审法庭并未作出解释。fzV在线律师
南方周末记者从侧面获悉,李某某二审律师坚持认为,杨某某在事发当晚的身份为卖淫女,她与李某某可能发生的性关系的性质为“卖淫嫖娼”。fzV在线律师
控方则对此否认,理由与一审时类似:没有证据表明杨某某当晚有“出台”意愿,且在到宾馆房间前后遭到胁迫和殴打,在整个事发过程当中“不能反抗”或“不敢反抗”。fzV在线律师
关于李某某对杨某某存在暴力行为的指控,二审辩护律师认为,在卖淫嫖娼案中,即使有暴力行为,也不是因卖淫女不愿意卖淫引发。此时卖淫女卖淫的意愿并没有违背,因此对这种暴力应该单独论罪,而不能作为认定强奸的依据。fzV在线律师
二审庭审时,对于李某某等人没有直接跟杨某某谈“出台”及价格问题,辩方律师认为,只要有“皮条客”,卖淫女和嫖客不必直接谈性交易。在李某某案中,酒吧经理张某某就充当了“皮条客”。而杨某某的代理律师则反驳说,若认为张某某是“皮条客”,必须先认定杨某某是妓女,但杨不是。fzV在线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