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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查改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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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0-10 11:12:53 求助案例: 我女儿,20岁,于2004年7月20日学校放假回家,在老家某医院就诊,诊断为扁桃体炎,7月21日,入院做了扁桃体切除,24日出院。8月30,我女儿离家到济南上学。9月8日,我女儿回电要求家人回寄《出院记录》及《病历》。由于出院时院方没给我们《出院记录》和《病历》,于是我于9月12日到该医院要求院方打印出了《出院记录》和复印出《病历》并回寄给我女儿。数日后,我女儿回电要求医院改正《出院记录》及《病历》中病人陈述中的错误记录: 我女儿的陈述:扁桃体发炎约半年 我多次到医院要求医院将《出院记录》及《病历》中的“扁桃体发炎一年”改为“约半年”,遭到院方拒绝,但只同意将《出院记录》中的“扁桃体发炎一年”改为“扁桃体发炎7个月”。9月28日,院方将《出院记录》中的“扁桃体发炎一年”修改为“扁桃体发炎7个月”,并将修改后的《出院记录》重新打印给了我,但拒绝对《病历》进行任何修改。 院方拒绝修改的理由是: 1。医生当时对病人陈述的记录没有错误 我要求更改的理由: 向您请教: 1。当《病历》中病人陈述的内容与医生的记录发生矛盾时,应依谁的为准? 我能起诉院方吗?(输了我可负不起诉讼费!)我该怎么办?诚请专家指导。谢谢! 我的信箱:toto_360@163.com |
| Re. 发表于2004-10-20 15:00:24 可以起诉院方!我个人认为应该以病历为准,病历一般不允许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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