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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流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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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8 19:22:09 1997年我村开始发包土地,因每份为两亩地,可以多人组合,但合同签字只能一人代表。赵某、付某两人合租,赵某在合同上签的字,租金各付。1998年付某将他所租的一亩地,口头转让给我种,至今已有十三年。这十三年的地租金也是我付的。近日赵某却以合同是他签字为由,欲将地要回。请问他这样做合法吗?谢谢您对我的解释. |
| Re: 发表于2011-2-28 21:56:40 您好!感谢您对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的信任和支持! 根据您的留言和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答复如下,供您参考: 1、由于地是两人合租的,赵某单人要将地要回的行为缺乏事实依据; 2、虽然在合同上签字的是赵某,但赵某只是个代表,而地的实际使用权人为两人,因此,赵某一个人欲将土地使用权属于两个人的土地要回的行为不符合法律的规定。若您需要委托律师代理法律事务,请到《聘请律师》栏目留言或与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联系(见网页下部)。 ——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竭诚为您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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