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148-law.com
    English Version
知识产权咨询 房产法律咨询
公司法律咨询 合同法律咨询
婚姻家庭咨询 劳动争议咨询
刑事辩护咨询 损害赔偿咨询
注:《我的法律咨询区》供内容不公开者使用   会员法律咨询区   高级会员咨询区   我的法律咨询区法律咨询精选 帮助
 《在线律师》 ->法律咨询 留言本2 ->法律咨询内容
您是本主题的第8693位阅读者  刷新 把这篇文章发送给我的好友发送 把这篇文章加入收藏夹收藏
  同学案例。(紧急)请帮忙。多谢了
咪咪

详细信息

发表于 2010-11-23 21:15:18


我十一回家,遇到我初中的一个好朋友。她知道我是学法律的。她就告诉我一件事情,把我吓到,因为她说信任我才告诉我的。而且要我替她保密。我答应啦,希望您也能尽力帮帮我。 她说她在2009年暑假的时候被骗参加传销了,还往里面投钱了,还是借那里面的人的,给人家还打了借条。(这个借条合法吗)后来去了湖南,因为被怀疑参加传销还进了公安局,还做了笔录。但是因为他只是底层的,后来就被遣送回家了。她现在不知道自己应不应该受刑事处罚?还有,她想参加司法考试可以吗?请具体分析下。(我只知道刑法修正案七有一个组织领导传销罪,我觉得她虽然做了笔录但是因为只是参加的,所以应该是免于刑事处罚的。只是我个人的观点)希望您帮帮我好朋友,我不胜感激。作为一个法律学习者我也很惭愧。希望得到您的指点。
148

详细信息

Re: 发表于2010-11-23 22:08:52


您好!同是法律人,很感谢您对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的信任和支持!
    根据您的留言和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答复如下,供您参考:

    1、 依照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结合我国法律的规定,我们认为这个借条不合法。

    2、我国刑法修正案(七)规定的“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是“组织、领导”者,您的朋友不符合该主体要求,不构成犯罪。因此,她可以参加司法考试。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人人网  网易微博 
      编辑
页次:1/1 页 转到: [首页] [上一页][下一页] [尾页]
  回复咨询
主题标题 不超过50个字
当前心情
(将放在留言的前面)
                          
                          
回复内容
字体 大小  颜色 粗体 斜体 下划线 居中 超级连接 Email连接 图片 在行首插入空格
海外购房置业 长济律师事务所
长济律师事务所

聘请律师 >>位置图
Beijing Changji Law Fir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在线律师》版权所有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