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十大金牌律师事务所—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主办 ‖ 十大最具影响力律师、全国优秀律师、百强大律师—朱寿全律师主持 | ||||
欢迎游客(未登陆)|本站导航|注册会员|修改|会员登陆|导览|法律咨询|在线留言|意见建议|律师卡|信息发布|调查投票|律师相册|招聘律师|聘请律师|收藏本页 | ||||
www.148-law.com | English Version 知识产权咨询 房产法律咨询 公司法律咨询 合同法律咨询 婚姻家庭咨询 劳动争议咨询 刑事辩护咨询 损害赔偿咨询 | |||
长济律所 主任律师 法庭鏖战 律师视点 律师答疑 诉讼指南 法律法规 法律顾问 知识产权 建筑房产 二手房产 公司法务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劳动争议 海外购房 医疗事故 损害赔偿 公益诉讼 国际贸易 海外公司 律师业务 风险代理 律师实务 律师成长 司法考试 案例追踪 社会百态 法庭内外 法律幽默 联系律师 | ||||
《点击民生热点法律问题 律师在线答疑丛书》登载:物业纠纷 物权纠纷 合同纠纷 劳动合同纠纷 社会保险纠纷 房屋拆迁纠纷 房屋买卖纠纷 土地承包纠纷 | ||||
|
《在线律师》 ->法律咨询 留言本2 ->法律咨询内容 |
您是本主题的第8515位阅读者 | 刷新 发送 收藏 |
死亡赔偿金是如何分配的?? | ||
|
发表于 2010-11-23 7:20:19 哥哥因工伤致死,厂里陪了46万,家里有58岁的母亲(无工作),62岁的父亲(退休),9岁的儿子和4 岁的女儿,还有嫂子,请问如何分配这些赔偿金。 谢谢 |
| Re: 发表于2010-11-23 13:56:53 您好!感谢您对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的信任和支持! 根据您的留言和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答复如下,供您参考; 1、死亡赔偿金不是对死者生命本身的赔偿,生命本身不可能也不必要用金钱进行计算,而是对受害人的法定继承人因受害人死亡所遭受的未来可继承的受害人财产收入的减少而应受到的补偿,因此,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是间接受害人,即死者近亲属。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2条明确规定:“民法通则中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2、近亲属的继承是有法定的顺序的。按照《继承法》第10条规定的法定继承顺序,该死亡赔偿金由您哥哥的配偶、父母和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只有当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才由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3、同一继承顺序中,死亡赔偿金原则上按照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决定分割的分额。协商不成的,适用《继承法》第13条规定的同一顺序一般应当均等的原则。 |
[首页] [上一页][下一页] [尾页] |
聘请律师 >>位置图 Beijing Changji Law Fir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在线律师》版权所有 友情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