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十大金牌律师事务所—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主办 ‖ 十大最具影响力律师、全国优秀律师、百强大律师—朱寿全律师主持 | ||||
欢迎游客(未登陆)|本站导航|注册会员|修改|会员登陆|导览|法律咨询|在线留言|意见建议|律师卡|信息发布|调查投票|律师相册|招聘律师|聘请律师|收藏本页 | ||||
www.148-law.com | English Version 知识产权咨询 房产法律咨询 公司法律咨询 合同法律咨询 婚姻家庭咨询 劳动争议咨询 刑事辩护咨询 损害赔偿咨询 | |||
长济律所 主任律师 法庭鏖战 律师视点 律师答疑 诉讼指南 法律法规 法律顾问 知识产权 建筑房产 二手房产 公司法务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劳动争议 海外购房 医疗事故 损害赔偿 公益诉讼 国际贸易 海外公司 律师业务 风险代理 律师实务 律师成长 司法考试 案例追踪 社会百态 法庭内外 法律幽默 联系律师 | ||||
《点击民生热点法律问题 律师在线答疑丛书》登载:物业纠纷 物权纠纷 合同纠纷 劳动合同纠纷 社会保险纠纷 房屋拆迁纠纷 房屋买卖纠纷 土地承包纠纷 | ||||
|
《在线律师》 ->法律咨询 留言本2 ->法律咨询内容 |
您是本主题的第8704位阅读者 | 刷新 发送 收藏 |
律师好!请帮帮我! | ||
|
发表于 2010-9-24 20:46:31 律师好!我要起诉离婚,可没办法拿到结婚证该怎么办? |
| Re: 发表于2010-9-25 22:37:28 您好!感谢您对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的信任和支持! 根据您的留言和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答复如下,供您参考: 1、您可以先补办结婚证再离婚。这是一个连贯的过程。我国《婚姻登记条例》中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2、去民政局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然后让工作人员出具婚姻关系存在的证明,再离婚。我国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项规定:“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 |
[首页] [上一页][下一页] [尾页] |
聘请律师 >>位置图 Beijing Changji Law Fir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在线律师》版权所有 友情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