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也从来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制定宪法的目的就是为了“看上去很美”,完全不予落实和实施。q7N在线律师
在刚刚闭幕的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党中央审议通过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决定》,该决定有许多亮点,比如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比如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等等。但在笔者看来,本次决定在理念上最大的亮点,是再次强调“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为什么“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呢?关于这个问题,已经有许多法学大家做出了精彩地论述。为了让人们更加通俗易懂地理解这个问题,笔者再谈几点粗浅的认识。q7N在线律师
一、宪法及其功能
在谈及“依宪治国”之前,我们首先要回答“宪法是什么”或者“什么是宪法”这个问题。对此,列宁曾经有一个经典的界定,“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毛泽东同志则认为“一个团体要有一个章程,一个国家也要有一个章程,宪法就是一个总章程,是根本大法。”这两位革命领袖对于宪法的界定,揭示了宪法最为重要的两大功能:其一,治国安邦需要一套基本规则,比如国家领导人的任期几届,立法、行政、司法之间的关系如何设置,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如何处理等等,宪法就是这套国家治理的基本规则;其二,我们之所以要制定宪法,就是为了保护人民的权利,就是为了保护每个公民作为有尊严的人的基本权利。如果一个国家的宪法不能充分有效地保障人权,不但其作为根本法的正当性会受到质疑,而且得不到人民真心的拥护。q7N在线律师
对此,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也有着清醒的认识。2012年,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颁布3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同志指出,“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只有保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宪法才能深入人心,走入人民群众,宪法实施才能真正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q7N在线律师
习近平同志的讲话不是泛泛而谈的,而是有深刻的历史经验和教训作为基础的。在建国以后,尽管我们制定了多部宪法,但是尊重和维护宪法权威却并没有成为全体社会成员的信仰和行为准则。1958年8月,毛泽东在北戴河召开的协作区主任会议上说,不能靠法律治多数人。民法、刑法那么多条谁记得了?宪法是我参加制定的,我也不记得。……我们的各种规章制度,大多数、百分之九十是司局级搞的,我们基本不靠那些,主要靠决议、开会,一年搞四次,不靠民法、刑法来维持秩序。刘少奇同志提出,到底是法治还是人治?看来实际靠人。法律只能作为办事的参考。q7N在线律师
抛开宪法和法律的结果是什么呢?国家主席不经法律程序便被党的主席打倒,投入监牢直至含冤去世;公检法被砸烂,全国人大长达10年(1965-1975)处于停滞运作状态,数以千万计的公民的人权被践踏,宪法作为治国基本规则和作为“人权保障书”的功能几乎丧失殆尽。q7N在线律师
“文革”之后,饱受磨难的中国人开始反思,为什么社会主义中国会出现如此大规模且持续时间如此之久的人间悲剧?邓小平的回答代表了那个时代大多数人的看法,在著名的《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一文中,小平同志讲到,q7N在线律师
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即使像毛泽东同志这样伟大的人物,也受到一些不好的制度的严重影响,以至对党对国家对他个人都造成了很大的不幸。我们今天再不健全社会主义制度,人们就会说,为什么资本主义制度所能解决的一些问题,社会主义制度反而不能解决呢?……斯大林严重破坏社会主义法制,毛泽东同志就说过,这样的事件在英、法、美这样的西方国家不可能发生。……q7N在线律师
正是基于这种反思,中共中央于1980年8月30日向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关于修改宪法和成立宪法修改委员会的建议》。1982年12月4日,我国现行宪法通过。这部宪法不但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作为第二章提到了“国家机构”之上,而且“根据历史的经验和‘文化大革命’的教训,关于公民的基本权利的规定,不仅恢复了1956年宪法的内容,而且规定得更加切实和明确。”(彭真,《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草案的报告》)q7N在线律师
更为重要的是,为了避免“文革”中那种“以权代法”,“ 权比法大”的悲剧重演,现行宪法还首次明确在序言中规定“本宪法以法律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 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通过这一系列努力,我国现行宪法确定了其在国内法秩序中的至上性,否定了任何更高的合法性和正当性来源。中国的宪法之路也由此走上了正轨。q7N在线律师
二、落实宪法不是“全盘西化”
依宪治国、落实宪法是否意味着我们在思想和话语体系上接受西方的“殖民”和“宰制”,进而会“全盘西化”呢?答案是否定的。q7N在线律师
首先,从起源上来说,“宪法”最初是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产生的,但这仅仅说明西方国家比世界其他区域的国家更早进入现代政治文明,更早实现国家治理的现代化,并不代表宪法只能是属于西方的“专利”,也不表明宪法只能具有资产阶级属性。社会主义国家所要做的,不是“抛开宪法,另搞一套”,而是要制定一部比西方宪法更加尊重公民的自由和权利,更加有利于促进人的自身发展和全面解放,更加符合社会公平正义要求,更加严格限制公权力运行的宪法。q7N在线律师
其次,有宪法,就要落实和实施宪法,就要依照宪法关于保护公民权利和限制国家权力的规定,确保人民通过民意代表机关行使国家权力,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从而真正成为国家、社会和自己命运的主人。习近平总书记讲得好,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如果制定一部宪法的目的仅仅是为了让人民画饼充饥,或者望梅止渴,让宪法做一个制度“稻草人”或者是“遮羞布”,那不但会让民众质疑执政者的信誉和权威,而且会让整个国家陷入规则缺失的状态。其结果是,没有人会相信规则,所有的人都会按照机会主义的原则,通过权势、金钱或者暴力来解决自己所面对的问题。毫无疑问,这样的政权不会长久,这样的人民不会和睦,这样的社会不会太平,这样的民族不会有前途。q7N在线律师
世界上从来没有任何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仅仅因为宪法是从西方资产阶级革命中产生的就拒绝制定宪法。世界上也从来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制定宪法的目的就是为了“看上去很美”,完全不予落实和实施。至于实施宪法的过程,叫做宪法治理、宪法政治、宪政,又或者使用其他术语,纯粹属于语词之争,根本无关政治,也无关国家属性和德性。q7N在线律师
再次,我国的现行宪法是经过宪法修改委员会长达2年多的起草和修改,经过历时4个多月的全民大讨论,并由全国人大代表以99.9%(3037票赞成,3票弃权)的高票通过的。整个修宪过程中,并没有受到任何外国势力的政治干预,思想观念和具体制度也完全是依照中国的具体国情来设计的,质言之,现行宪法完全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独立自主制定的,跟“西化”没有一点关系。q7N在线律师
最后,并不存在铁板一块的“西方”,所以也就不存在“完全西化”的可能性。事实上,多数西方国家的宪法和宪法政治都是依照本国的特殊国情而建立和发展的。美国人因为对英国议会及其所代表的民主制度不信任(起因于英国议会对北美殖民地粗暴的征税),所以在独立之后逐步发展出了一种以“强司法权”为特征的三权分立体制;法国第五共和国则是因为对议会中多党林立造成政局动荡、国家能力不足的恐惧,制定了现行的“强总统”宪法体制;而英国、荷兰等国家则在与君主(还包括教会和贵族)进行数百年的斗争之后,建立了议会至上体制。所以,那种认为我国落实宪法就是“完全西化”的指责是没有道理的。已故的许崇德教授说的好,“‘西化’必须是原有的事物被‘化’了,必须是因为接受了某个名词而使中国变得同西方国家一样了。”面对如此多元复杂的西方社会,我们又如何“西化”的了? 1/2 1 2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