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前领预售证可能还签旧版合同
冯先生:我刚刚交了定金,还没有签合同,但开发商说我买的项目是在3月15日前领的预售许可证,所以即使是3月15日后签合同,用的也是旧版合同,请问开发商的这个说法对吗?
律师解答:按照以往的惯例,房管局在推行新的合同文本时,都是以项目领取预(销)售许可证为期限标准的,如果冯先生有疑问,可以先向房管局确认,是否仍然按照领取销售许可证来认定签新版合同的时间,如果是,再查验该项目是不是3月15日前领的预售许可证,如果都是,则开发商的说法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故意拖延签合同会造成不必要损失
潘先生:请问是不是规定从3月15日之后就必须使用新版合同?我是3月4日签的认购书,要求我7天内付首付并签合同,我是否可以等到15日后签新合同?
律师解答:按照以往的惯例,是否按照新版合同签订,应该是按照项目领取预售许可证的时间来确定。但无论如何,潘先生已经约定要在11号前签订合同,建议还是按照认购协议书约定的时间去和开发商协商合同,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合同没约定赔偿额可按政府租金标准
时女士:我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合同约定2004年12月31日交房,现在要拖到2005年3月31日交,请问我能否要求赔偿,大约能赔偿多少(我们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
律师解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以子女名义办贷款事先签订出资协议
张女士:我父母想在北京买商品房(我们是外地户口),但是他们的年龄已经不能办理贷款了,想用我的名义贷款。我已婚,但房屋的全部款项,包括以后的贷款都是由我父母来出,以后是否牵扯我的“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如果牵扯,如何解决。
律师解答:可以通过协议来约定各人(父母和张女士夫妇)所占实际价值的比例,其中任何一个人在处置房产时,需要征得其他人的同意。还可以作为共同所有人来购房,尽量扩大父母所占的比例,如99%,减少张女士夫妻的比例,如1%,也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以上解答由北京汉卓律师事务所律师秦兵、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袁前岭、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寿全提供,读者有任何购房问题均可发送邮件至以下邮箱:jbhjls@vip.sohu.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