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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026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张红黑龙江 网友 法律咨询: 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张红
  律师同志你好:
  我是黑龙江绥化的居民,我想向你咨询些问题。
  我们原居住的房子被占盖楼,经协议回迁,于06年7月开工预定到09年9月末交工,可到现在楼以建完,迟迟不交钥匙,开发商影讯无踪,
造成居民无法入住,我们找县里帮助我们还有建设局和信访办都是一样的答复说找不着人,我们也不知道怎么办了。
  我代表回迁户向你请求给我们帮助。
长济律师回复:
您好!感谢您对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的信任和支持!
    根据您反映的信息和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答复如下,供您参考:
    1、根据您们和开发商所签订的协议,开发商“迟迟不交钥匙”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
    2、您们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法院会给予您们一个公正的判决。
    3、若您们需要委托律师代理法律事务,请到《聘请律师》栏目留言或与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联系(见网页下部);


    ——有困难欢迎您继续联系我们,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是您永远的朋友和不变的支持!
[2010-7-23 22:21:28]

NO.2025无锡宁海里25号103、丁洁江 苏 网友 法律咨询: 无锡宁海里25号103、丁洁
  给律师的悄悄话......
长济律师回复:
您好!感谢您对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的信任和支持!
    1、您和您的朋友之前是恋人关系,还未结婚;您们之间的关系不适用婚姻家庭法律关系。
    2、恋人之间,男方导致女方怀孕了,男方要对导致女方怀孕以及由此而引起的健康和费用承担责任。这种情况下女方可以要求男方
承担部分医疗费、营养费等,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
    3、女孩子,一定要懂得保护自己,结婚之前一定要懂得保护自己的身体和健康。婚姻对女孩子的保护会更加有益。
[2010-7-21 22:00:06]

NO.2024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潜口镇安 徽 网友 法律咨询: 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潜口镇
  夫妻双方都是城市户口的低保户,老家父母姐妹的人口地还有他们的吗?我的意思是他们跟乡下的家人争地,因为农村现在开发土地能换
钱,可是城里的已经有两天低保房子了,如果他们两样都有不少太没有天理啦吗?
长济律师回复:
您好!感谢您对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的信任和支持!
    根据您描述的信息,“夫妻双方都是‘城市户口’的低保户”,他们的户口已经不属于农村了;他们依照法律和政策无权拥有老家父
母姐妹的人口地。以上答复供您参考,欢迎您继续支持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
    
[2010-7-21 15:28:14]

NO.2023北京门头沟区永定镇张文娜北 京 网友 法律咨询: 北京门头沟区永定镇张文娜
  律师你好,我是一名即将大二大学生,为了锻炼自己,7月13号我在被北京桐鑫劳务公司找工作,是抄写的工作,是兼职,交了150元的服务
费,签的合同效应是一年的,他们说一年当中给免费找工作,当天给的是试稿,说写的字让用人单位看过了,通过了,再给说一千字多少
钱,30到80布等,签合同时说好,交了试稿后第二天给正式的稿,可是交稿后,一直等不到他们的电话,我打过去他们就说下雨了,用人单
位没去拿稿,说一有消息就打电话通知我,然后又等了两天再打电话过去,他们又说让20号拿稿,20号又没动静,给他们打电话又说我的稿
没通过,反正总有各种各样的借口,然后我就上网查了他们公司的信息,外界给他们公司的评价都说是骗人的公司,我现在该怎么办。。他
们这样的行为应该怎么运用法律知识去制裁。希望你们专业人士能够给我意见和指导。谢谢。
长济律师回复:
您好!感谢您对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的信任和支持!
    目前是暑期兼职的高峰期,有一些公司大肆刊登和派发广告,或在大型人才交流中心设立招聘点,以极低的录用门槛和高薪为诱饵,
吸引涉世未深的大学生,然后再编出各种冠冕堂皇的理由,收取大学生押金,扣压他们的身份证、学生证等。按有关政策规定,用人单位
收取押金、扣押证件的行为是完全不被允许的。
    大学生要保护自己的个人身份证等私密信息,碰到要交保证金、押金等情况,最好以恰当的理由全身而退,避免钱财受损。一旦发现
用人单位有侵权、违约及强迫打工者从事违法活动等行为时,应立即向当地劳动部门反映。如遇到中介欺诈,应要求其退还中介费,索要
不成则可报警或向法院起诉。
    针对您的情况,建议您:
    1、可以和中介部门协商要求退还中介费;
    2、如果中介机构再三托词,您可以果断告诉他们,您将报警,也可以向当地的劳动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和举报。
    3、大学生要善于和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理智且有策略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用正义光明的力量战胜黑暗!鉴于您是个女生,可以
找几个要好朋友和您一起去向黑中介讨回公道。
    祝愿您顺利,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永远支持大学生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2010-7-21 14:51:35]

NO.2022福建省漳州市角美镇 黄源聪福 建 网友 法律咨询: 福建省漳州市角美镇 黄源聪
      请问 、 医疗保险能退回现金吗?

长济律师回复:
感谢您对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的信任和支持!
    你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向当地社保局申请,其手续包括本人身份证,退保申请书,交纳社保情况(医保卡)等材料即可。可以退
医疗保险。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社保所交的费用是由两个帐户进行管理,即个人帐户和统筹帐户,如果拿出来的话就只能领取个人帐户里
面的金额。但,大多数的钱都是进入统筹帐户里面,本来个人帐户的钱就不多,而且只能退出个人帐户里的一部分。退回现金的数额取决
于交纳时间段和交纳档次等。
[2010-7-20 21:57:44]

NO.2021江苏南通jjk128江 苏 网友 法律咨询: 江苏南通jjk128
       谢谢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在线律师》网对2020的答复。贵所认为残疾赔偿金与残疾人生活补助费虽然名称不同,但在现实日常使用
中,它们有时所指是相同的。是如此么?为何辽宁法院在审理人身侵害案时,根据其省规定,支持受害人上述两项的主张(只是精神赔偿列
入“伤残赔偿金”)呢?另外,现不少法学专家的讲学与论文,没把此两项混为一谈。为此,希望贵所能释我的疑惑。
    1、《民法通则》所使用的是“残废者生活补助费”,该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
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0条第5项所使用的是“残疾生活补助费”。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所使用的是“残疾赔偿金”。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第5项所使用的是“残疾人生活补助费”。

长济律师回复:
您好!很感谢您对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一直以来的信任和支持!

    可否请您将该辽宁法院的具体判决内容和我们一起分享,我们可以一起探讨。由于能力有限,答复有不太确切的地方欢迎您的批评指
正,也望您不吝赐教。
[2010-7-20 12:06:54]

NO.2020江苏南通jjk128江 苏 网友 法律咨询: 江苏南通jjk128
  残疾赔偿金(包含精神抚慰金)与残疾人生活补助费为两项不同法律概念,如果受害人提出这两项主张,不知法院是否支持?
长济律师回复:
您好!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的信任和支持!

    残疾赔偿金与残疾人生活补助费虽然名称不同,但在现实日常使用中,它们有时所指是相同的。
    1、《民法通则》所使用的是“残废者生活补助费”,该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
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0条第5项所使用的是“残疾生活补助费”。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所使用的是“残疾赔偿金”。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第5项所使用的是“残疾人生活补助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第1款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
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
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根据上述规定,要计算残疾赔偿金需要确定赔偿
等级和赔偿年限。解释中没有明确表明如何根据伤残等级来区分赔偿水平,但不同伤残等级的赔偿水平应该是不同的。其中居民人均收入
按照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而有所不同,但都要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
计数据确定。
  其计算公式为: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注:伤残系数是指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或者是伤残的等级。
  例如:钱某为某保险公司职员,某日驾驶摩托车前往某地处理保险理赔事宜。行至某地段驶,前方有两辆运送灰土的卡车会车,由于
两辆车车速较快,卡车司机未在会车时刹车,也未尽早发现在路的一侧骑摩托车行驶的钱某,会车过后,卡车司机发现钱某时紧急刹车,
但为时已晚,沉重的卡车凭借惯性向前冲去,钱某躲避不及,被撞飞至路边的水沟中,经及时抢救,钱某脱离生命危险,但钱某头部和腿
部严重受伤,经有关部门认定,钱某被评定为二级伤残。事故发生时钱某35岁,其所在的地区为我国北部某省会城市,按照当地政府统计
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相关数据表明,当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为10000元,钱某可获得的残疾者生活补助费为10000元/年× 20年×二级伤
残系数=200000元×二级伤残系数(二级伤残系数一般为90%,即评定为伤残一级,按全额赔偿;二至十级的,则以10%的比例依次递减
作为赔偿系数,交通事故处理可予参照)。

    ——希望以上答复能对您有帮助!感谢您继续支持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
[2010-7-19 20:21:57]

NO.2019江苏省南通市jjk128江 苏 网友 法律咨询: 江苏省南通市jjk128
  受害人伤残鉴定为6级,其向侵权人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不知法院会支持吗?如支持,所在地江苏省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长济律师回复:
您好!感谢您对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的信任和支持!

    1、关于法院是否会支持的问题。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和《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伤残鉴定为6级的受害人向侵权人主张精神损害
赔偿,是会得到法院的支持的。
    2、关于江苏省的赔偿标准的问题。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
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致人残疾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为残疾赔偿金。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江苏)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计算公式: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感谢您继续支持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
[2010-7-18 15:15:21]

NO.2018新疆温泉县   李咏新 疆 网友 法律咨询: 新疆温泉县   李咏
  我是新疆的一个个体户,在一个小县城从事手机维修经营,附带中国移动代办业务。2010年1月23日星期五,州(县的上一级)工商局的一个
执法大队长带领公安局的民警到我店里检查电脑里7.5事件的视频。(我当时人在外地,店员打电话告诉我工商局来检查,至于检查什么没
说)由于我的电脑里有移动客户的资料,我和移动公司签订的有合同,不能外泄商业机密,我告诉我的店员叫她请示移动公司的领导决定,
她打电话把移动的一个主任叫来了,主任来后同意了检查。我的店员对州工商局的大队长语言上有些不配合,那个大队长走的时候很生气,
说要处理我们,罚款2000元。
    到2010年1月25日星期一,10点钟一上班县工商局的执法人员就来检查,由于我的执照上没有手机销售这一项,工商局就以超出经营范围
为由,暂扣了我的八十多部手机,叫我回来后去接受处理。2010年1月28日我去接受处理时执法人员告知我要罚款2000元,我的手机值几万
元,只好交了2000元,他就把我的手机还给我了。如今到了7月中旬,没有见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有见到罚款发票,没有告知我有陈述和申
辩的权利,只有一张写着我缴纳罚款的一张“今收到某某案件暂扣款贰仟圆整”的白纸收条。
    我觉得有两点不合理,请律师帮我分析:
    一、我不太懂工商法规,在我经营的期间没有执法人员来检查,也没有人宣传工商法律法规,更没有人来告知我超出经营范围违法。在
我的店员让他们的上级生气后,来突然检查,发现问题不予警告,不给改正的机会,暂扣物品后就罚款2000元。到工商局办理一个变更执照
的手续只要十几元,我要是知道超出经营范围违法了,我会为了十几元的手续费背着这个违法经营的换名声吗?请律师帮我分析:县工商执
法妥否?县工商局还是在为人民服务吗?
    二、从案发2010年1月23日至今2010年7月15日,我缴纳了罚款2000元,只有一张“今收到**案件暂扣款贰仟圆整”的白条,没有处罚决
定书,没有告知我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没有正规的罚款发票。请律师帮我分析:工商局执法程序合法吗?
    我已经准备上访,但是没有把握,所以请教各位律师,请一定回复指明方向,谢谢!

长济律师回复:
您好!感谢您对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的信任和支持!

    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的规定: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第三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
有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
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第三十三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
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第三十四条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
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
  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
名或者盖章。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同时,《行政处罚法》第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
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另外,《行政处罚法》三十六条、三十七条等也是对您有益的,建议您看参阅《行政处罚法》和《行政诉讼法》,依法维护自己的权
利。
[2010-7-16 23:55:35]

NO.2017北京市通州区张湾村     宝定北 京 网友 法律咨询: 北京市通州区张湾村     宝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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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济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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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7-15 19:2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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