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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养老
yiy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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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3 14:31:53


律师,你好,我的一个朋友家里有这么个事,想咨询一下:他奶奶有两个儿子,老人现在生活勉强可以自理,因涉及老人一直居住的老屋本属于老二所有,房子现在面临拆迁,老大以不养老人为借口,要求与老二平分房子。而老大原本也有四间房,因多年在外工作而卖掉。现在房屋的土地使用证的使用人为老二。想请问一下:1、关于老人的赡养问题,2、老二的房子是否会受到影响
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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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发表于2011-7-13 21:40:26


您好!感谢您对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的信任和厚爱!
    根据您的留言和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答复如下,供您参考:
    1、依照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因此,赡养老人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不赡养是违法的,要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2、老二的房子的产权人,其房子依法不会受到影响。
    若您需要委托律师代理法律事务,请到《聘请律师》栏目留言或与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联系(见网页下部),谢谢! 
                                                   ——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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