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在制定的《工资条例》虽年内难以出台,但基本框架已经确定。其中政府对工资进行宏观调控的核心内容是要求“特殊行业”进行工资公示,而所谓“特殊行业”实际是指垄断行业。垄断企业每一次涨薪、补充社保等都将需要国家有关部门审批。 07C在线律师
据《中国经营报》19日报道,知情人士透露,目前《工资条例》的框架已基本确定,《条例》第八部分规定,政府将对工资进行宏观调控,这其中的核心内容便是对重要行业、垄断行业的工资进行公示。但整个《条例》中,并没有出现垄断行业的字样,而是以“特殊行业”代替。《条例》对垄断行业基本定调,“特殊行业内的企业,工资总额需要上报,主要上报给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和国资委,并由这些部门批准审核。”“而垄断行业企业每一次涨薪的结构、调整的水平,以及补充社会保险水平都需要由上述3个部门批准审核。”上述知情人士透露:“必要时,还要召开听证会,而涨薪的最终结果必须向社会公布。”07C在线律师 收入差距仍在扩大07C在线律师 据《中国经营报》的报道指出,我国收入最高10%群体和收入最低10%群体的收入差距,从1988年的7.3倍已经上升到2009年的23倍。07C在线律师 人民日报社下属的《国际金融报》23日的报道指出,不同行业收入差距过大、垄断行业收入畸高,已是我国经济社会领域一个存在多年的突出问题。据统计,电力、电信、金融、保险、水电气供应、烟草等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是其他行业职工平均工资的2到3倍,如果再加上工资外收入和职工福利待遇上的差异,实际收入差距可能在5到10倍之间。不过令人沮丧的是,不同行业的收入分化状况到如今不仅没有改观,反而呈逐步扩大之势。07C在线律师 不仅是行业与行业之间,就连这些垄断企业内部的差距之大也让人吃惊。一项全国总工会关于职工收入的专项调查中显示,208家国企高管与一线职工的收入相差近18倍,而调查显示,两成职工5年间从未涨过工资。而据人保部内部人士透露:“我们的统计结果更加让人吃惊,多数垄断行业的企业,内部收入差距达到20倍以上,72%的员工认为分配不公。”07C在线律师 而据上述《中国经营报》指出,通常情况下,国外垄断企业内部的收入差距为8:1。07C在线律师 利益牵绊 条例难产07C在线律师 据《国际金融报》报道,《条例》草案3年前就已发往各省和直辖市。今年,《条例》更是成为了全民关注的焦点,甚至一度有消息称,“《条例》有望在年内出台。”但仅隔一天,该消息就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社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否认。随后,相关人士再次表示,“工资条例出台暂无时间表”。07C在线律师 对于《条例》的难产,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的牛海鹏教授表示,“首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工资其实是由市场来决定的。长期来看,用行政手段对工资加以干预甚至管制,并不符合市场经济的趋势,这本身也是很大的一 个阻力。其次,工资的调整与各个利益阶层,甚至利益集团密切相关,在调整必定将损害某些人利益的时候,谁来承担其中的损失就成了另一个阻力。再次,提高部 分行业和阶层的工资,部分企业的利润率势必将降低,收入会减少,因而,部分行业利益的受损也是阻力之一。”07C在线律师 “《条例》难以出台,肯定有部门间协调的问题。” 中国价值指数首席研究员崔新生也表示,“当然,更不能排除利益因素的重要影响。”07C在线律师 条例出台 药到病除?07C在线律师 即使《条例》顺利出台,垄断企业收入透明化,是否就真能缓解各行业间收入的巨大差距?07C在线律师 山西新闻网22日的分析称,企业高管收入被视为商业机密,历来都处于保密和半保密状态。如果将垄断行业高管的收入公布于众,让千万双眼睛盯着,一些人就不能随心所欲,想加就加,想加多少就加多少。由此高管受到约束,就会促使其规范其内部的分配,继而控制人力成本。尤其是垄断企业高管收入受到监督和制约,将企业利润化公为私的现象就将得到减少。07C在线律师 海南省的《南国都市报》22日的报道则指出,很多网民认为,工资公示没有意义,重要的是福利以及其他收入是不是经得起拿出来晒。07C在线律师 在《国际金融报》的报道中,崔新生十分肯定地表示,“即使《条例》出台,也难以改变垄断行业工资高、国企高管工资高等难题。”他甚至认为,“如果《条例》没有及时得到根本贯彻,到最后,或又将变为一纸空文,国家相关部门的改革目的也难达成,严重的话,甚至会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07C在线律师 崔新生建议,《条例》内容的指向需更具针对性,“首先,进行彻底的政企分离,改变现在行政级别式的国企管理方式,并让相关企业的高管仅具有企业方面的职 位和职权。其次,反思目前的社会阶层问题以及制度措施,比如,所有的奖励为什么都要给管理层,而不能落实到基层员工?因此,应将相关政策往下层和基层倾 斜。”07C在线律师 吉林《新文化报》22日评论也认为,《条例》的魅力也许未必如公众预期那般神奇,就譬如出台前令众多企业闻风丧胆的劳动合同法,结果还是消弭在诡异的劳资现状里。历来垄断行业工资侵蚀国家红利,就此而言,这就不是涨薪要审批的问题,而是必须形成与社会平均薪资标准同步增长的机制——有了这个机制,薪资水平自然就市场化了,比之于“老子审批儿子”的行政审批,要可靠得多。07C在线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