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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根据伪证断案,冤枉!!!
王文喜以叫被害人来谝为由,设圈套故意杀人,造成一死一伤,情节恶劣,后果严重。本案发生于05年12月10日,案发地点在西安灞桥十里铺草北村。
被告杀人后虽主动投案,但认罪态度恶劣,花当村长期间贪污来的五、六十万买通公检法,并勾结公安机关作伪证,即通过给被告头部涂抹红色颜料(可能红色药水)冒充血迹,伪造被砖砸伤现场,栽赃陷害死者,并拍照片作为证据使用。照片就是伪证。严重影响了本案的公正审理。
西安中院一审不质证不核实,依伪证断案,定性故意伤害,判被告无期,包庇袒护被告。二审明知证据有问题,而不开庭审理,要发还重审,遭到西安中院硬顶。
民女冤枉!!!民女到处上诉,为夫伸冤,但是该案牵涉部门官员众多,官官相护,至今无果。民女请求查实徇私枉法和伪证一事,为民女做主,替亡夫伸冤为盼!
各位领导:救救民女!!!
附律师意见:陕西省高院应当严格依法办案
上访人:程芙蓉 2007-8-28 代理律师:李福林
联系电话:029-68987832
联系地址:西安市灞桥区红旗乡五星村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