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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律师》网由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十大金牌律师事务所—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主办;全国优秀律师、百强大律师、十大最具影响力律师朱寿全主任主持(Tel:13381063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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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领导高高兴兴吃年饭,员工在家干着急,提成何时才能拿到!急!

1楼
劳动律师 发表于:2007-1-18 9:28:44

您好!

   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规定,您可得到应得的提成,并可要求单位支付拖欠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不签订劳动合同并不影响劳动事实的存在,你需通过有关证据证明你在此工作和有关提成事项。

   

2楼
劳动律师 发表于:2007-1-18 16:04:05

不客气。您的录音可以作为证据。您的卖药明细和提成记录也可作为证据,但为避免仲裁时药店否认,本律师建议您可让其他离职同事为您做证。

3楼
劳动律师 发表于:2007-1-19 10:39:10
您好!可以做证,但由于有利害关系,效力可能会弱,建议您对提成一事再次作出录音,录音时尽量对提成一事详细说明,关键是药店负责人能够认可。如果提起仲裁,证据必须充分,另外仲裁程序也很重要。如方便建议您到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当面咨询或电话咨询。010-82564110转12。
4楼
劳动律师 发表于:2007-1-19 13:44:34
是有效的,但用来发短信手机需确实是药店负责人的。
5楼
劳动律师 发表于:2007-1-19 15:05:04
不客气,你们在仲裁中随时可和本律师保持联系。真心祝福你们能够成功。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6楼
劳动律师 发表于:2007-1-22 10:10:57

你好!

    你的证据已经足够充分,可以提起仲裁,胜算的把握十分大。另外提醒你,既然负责人已经明确拒绝,你们应尽快提起仲裁,因为诉讼时效为60日。你们在仲裁时可随时和我保持联系。

7楼
劳动律师 发表于:2007-1-22 14:31:5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情况予以处理:

(一)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应当受理;

(二)虽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但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其他案件,应当依法受理。
   你们现在应让劳动仲裁科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然后依此去法院立案。如劳动仲裁科不出具,你可找劳动局相关领导或纪律委员会进行投诉。

你们的辞职手续也可作为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明。

祝你们好运。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22 14:43:24编辑过]
8楼
劳动律师 发表于:2007-1-23 9:35:25

首先,按照标准格式写好起诉状,带上你们的身份证明和劳动仲裁不予受理书面通知,另外你们也可提交一些相关证据复印件。立案后等待法院开庭通知,法院一般通过电话联系你们。一审一般在三个月以内,如果你们提请的诉讼标的在5万以下,诉讼费为4%左右。

你们需分开立案,法院开庭可能会合并审理。如果方便,建议你们最好聘请长济所劳动专业律师。律师费用也主要根据你们的诉讼标的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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