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SiteMap
《在线律师》法律论坛 /
请教2个问题
1、现在劳动法有一个草案不知有没有具体实施,即拖欠工资可以申请支付令,劳动者需要什么手续和经过什么法律程序(及如何举证、向谁举证)才能申请支付令,再者,支付令与法律判决后的申请执行有何区别?
2、如果仲裁后用工单位没有钱付拖欠的工资,能否执行实物进行拍卖?
您好!
1、拖欠工资如果是以欠条形式,则可以申请法院下发支付令,如果对方三十日内对此事实无异议,但也没有支付工资,那么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可以对实物进行拍卖。
多谢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