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SiteMap
《在线律师》法律论坛 /
我们单位最近因岗位调整需裁掉十多个人,已发出通知一个多月之后合同到期后就不再续签。此种情况应该是合同期满自然终止,请问这种情况下被终止合同人员能否获得补偿?
再请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具有法律效力吗?可否作为陈诉的依据?
您好!
合同期满应自然终止。但发出通知后,单位和劳动者是否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工资是否照常支付?如果没有,您可以依据经济补偿金相关规定,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