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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前几天里,我们酒店里的一个帮厨在晚上接近下斑的时候,因为天气太热,用冷水冲头引起抽搐,之后我们立即采取了急救措施,并打了120.后来医生认定为中暑,在些欺间,我们共花销3600元开之,我们与厨师之间签定的是包厨协议. 在此期间我们一直提醒厨师他们要注意防暑,天热的时候我们也拿水和啤酒让他们消消暑,在厨房也有防暑药.也有电器防暑, 我想问老板和厨师和帮厨之间的民事关系是什么? 他们之间的纠纷要如何解决? 花销的开之要怎么分工?
本人认为帮厨中暑是由于自己的过失行为造成! 老板与厨师之间定的是包厨协议,厨师内部发生问题要有他们之间协商解决.老板负有监督告知义务.对于开之共销三人之间应当互相承担一部分责任!
本人观点可能有误,望专家同仁指点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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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感谢您对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的信任和支持!
您对上面案例的分析是有道理的。我们做出如下的补充,供您参考:
1、老板和厨师之间有包厨协议,这个协议的内容是认定双方的责任的非常重要的依据。
2、厨师和帮厨之间应该也有相应的聘用劳动合同等,其内容可以作为权利义务认定的依据。
总的来讲,老板为员工的安全防护尽到了义务,员工对于中暑自己存有过错。这些对于责任认定时需要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