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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师您们好,
想请教个问题, 我在一家私营厂做销售, 由于经济紧张,我老板拖欠我9个月的工资未发, 现在我老板打算这个月底做完我手上的单就关门不做了或者转厂给别人, 我客人也答应帮我直接把货款转给我作为工资,但是这样犯不犯法? 算挪用公款的吗? 但是如果老板把厂转让出去了,拿了钱跑人那我们怎么办??这种事应该怎么处理??
如果现在去告他,我客人的货也就做不完了, 估计老板就也不会放过我的,(因为他非常计仇,而且跟当地的地痞有染)
请高手指点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