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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律师》法律论坛 /
你好!
我们公司99年5月因经营不善破产,法院介入进入破产程序后一直到2007年还为终结,在此期间公司领导,在未经法院批准的情况下,将公司的厂房和土地转为个人名下,用做由公司领导自己成立的个人公司无偿使用,法院现在无法拍卖其财产,我们工人1998年至今养老保险无法缴纳,请问他们这种行为合法吗? 我们的养老保险问题,公司应给我们缴到哪一年呢?
谢谢您!
是不是养老保险金也应该缴到破产终结之日?因为现在还没破产终结呢?
是的。你最好到社保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