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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他结婚至今1年不到,孩子马上就要出生了
可是和他已经没有感情了,等孩子出生后就离婚
我想问的是孩子我坚决不要抚养的话,可以吗?
如果他愿意抚养的话,我也不同意支付抚养费,我有办法和这个孩子断绝关系吗?
还有如果他家也不原意抚养,那么到底会判给谁呢?
结婚后置办的电器和家具等属于婚后共同财产吗?
生育补助金申领和这个有关联吗?
回复:
孩子的抚养一般是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为原则,通常是相互协商一致,由有利于孩子的角度来考虑,孩子刚出生在哺乳期内一般由母亲抚养,等孩子长大后可以进行抚养权变更.
如果孩子在出生后由男访抚养,另一方一般是要支付抚养费的,通常是支付到成年为止(18周岁),你是没有办法和孩子断绝关系,因为他是你的孩子,在法律上你永远都是他的母亲.
如果两方都不愿抚养,考虑到小孩刚出生,法院一般会判令女方抚养(个人意见)
结婚后置办的家电和任何一方在婚姻存续期内产生的收入(除法律上明确规定为个人的外)都归夫妻间的共同财产,需要共同分割.
生育补助不属于婚后的共同财产.
想问一下,像我这种状况,什么样的时机选择离婚对我是最有利的?
另外如果对方被判入狱或者被人谋杀了,那么我和他离婚是不是不需要协议了,只要我申请,法院就批准呢?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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