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的问题是这样:我的父亲在二十几年前因车祸去逝,当时我爷爷家还没分家,爷爷看到我兄弟很可怜就分给我们一间房子和一间地皮。过了三年后我母亲招了一个继父, 后来在没有经过我爷爷同意情况下在这间地皮造了房子,请问律师房子和地皮还我兄弟两人的?该如何要回来?需要多少费用?还有我母亲和继父有没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关于房子和地皮的事实情况你并没有叙述清楚,需将房子的性质、合法来源手续等全部详细说明,你母亲拥有对你父亲的继承权,但没有赡养老人的法定义务,只是道德上的义务。你可到法院提起继承析产纠纷。
北京长济律师:李丽
200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