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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当事人不去民政局如何办理离婚?
原因是:在今年八月份到出入境办事处办理(申请单程证)内地居民申请到港定居时,被出入境公安局审查时发现婚姻事实不属实,最后有关的申请被驳回,
像这种情况需不需要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呢?还是出入境公安局已经核实这种婚姻关系自动解除,据我了解女方被出入境公安局罚款两万元也做惩戒,当时男方已承
认婚姻关系不属实,像这样是不是就会自动解除婚姻关系呢,还需要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吗?相反如果要办理的话,男方是否需要聘请律师代办。
谢谢!
您好!感谢您对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的信任和厚爱!
根据您的留言和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答复如下,供您参考:
1、合法的婚姻关系以在民政部门登记为准;
2、出入境公安局无权解除婚姻关系;若您需要委托律师代理法律事务,请到《聘请律师》留言;或与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联系(号码见网页下部),谢谢!
——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