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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感谢您对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的信任和厚爱!
根据您的留言和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答复如下,供您参考:
1、依照我国《婚姻法》第二条规定,我国实行“一夫一妻”制;第三条规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没离婚就和别人同居生活”是一种违法的行为,得不到法律的保护,也受社会道德谴责。
2、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因此,由于有配偶的一方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若您需要委托律师代理法律事务,请到《聘请律师》栏目留言或与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联系(见网页下部),谢谢!
——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