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SiteMap
您好!感谢您对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的信任和厚爱!
根据您的留言和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答复如下,供您参考:
1、根据咱们国家的户籍相关规定及一般做法,子女的户口跟随父母。建议您咨询当地的户籍管理部门。
2、感情是婚姻的基础,希望不要因为感情之外的一些原因而草率提出离婚。祝愿您姐姐户口的问题能早日获得解决。
若您需要委托律师代理法律事务,请到《聘请律师》栏目留言或与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联系(见网页下部),谢谢!
——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竭诚为您服务!
您好!感谢您对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的信任和厚爱!
根据您的留言和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答复如下,供您参考:
1、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您和丈夫都有权依法分得各自的份额;
2、《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3、对于房子(铺子),要看具体的出资人以及产权人,可依照新的婚姻法解释(三)的有关规定办理。
建议您目前注意收集并保存好男方挪用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及其他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必要时,可通过起诉的方式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会给予您一个公证的判决。若您需要委托律师代理法律事务,请到《聘请律师》栏目留言或与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联系(见网页下部),谢谢!
——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竭诚为您服务!
您好!感谢您对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的信任和厚爱!
根据您的留言和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答复如下,供您参考: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3条的规定,对于不在我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这些规定,涉外离婚案件,只要一方是中国境内居住的人,不管是对居住在中国境内或境外的被告提起的离婚,中国法院都有管辖权,居住在中国境内的配偶,无论是对居住在中国境外的外国人,还是居住在外国的中国籍公民,提出离婚诉讼都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中国法院受理,审理时,均适用我国婚姻法。若您需要委托律师代理法律事务,请到《聘请律师》留言;或与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联系(号码见网页下部),谢谢。
——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