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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感谢您对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的信任和厚爱! 根据您的留言和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答复如下,供您参考: 1、由于该房产是儿子的婚前私人财产,因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由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有儿子单方同意就可以决定,无需要妻子的同意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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