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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的留言和我国《婚姻法》、《物权法》等有关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答复如下,供您参考:
1、房子属于婚前男方父亲购买的婚前财产,房子所有权属于产权人(男方父亲)所有;
2、离婚时,未满两周岁的孩子,通常依法会判给女方;
3、抚养费,可以男女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抚养费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
4、是否属于共同债务,要具体分析。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因此,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根据上述不同情况来认定。
5、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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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综上所述,女方可以到男方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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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另依照《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综上所述,您的朋友和其丈夫可以依照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来办理,若需要委托律师代理法律事务,请到《聘请律师》栏目留言或与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联系(见网页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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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我国《婚姻法》第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因此,男方若出轨符合上述第(二)款规定的,女方有权依法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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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如果您们的情况符合上述的规定,则可以依法对彩礼做出相应处理。若您需要委托律师代理法律事务,请到《聘请律师》栏目留言或与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联系(见网页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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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照《婚姻法》的规定,离婚的法定条件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您们的感情确已破裂,则法院会依法判决离婚;离婚后的扶养费用和子女归属,可以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法院依法判决;
2、《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如果仅是由于妻子煤气中毒而丈夫提出离婚是有违道义的行为,也缺乏离婚的法律依据,法院未必会支持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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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我国《婚姻法》和《民事诉讼法》等的有关规定,您和前夫协议离婚,前夫若不履行离婚协议上的相应义务,您有权将其起诉到法院,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您需要委托律师代理法律事务,请到《聘请律师》栏目留言或与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联系(见网页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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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因此,重婚的婚姻无效。
二、离婚案件一般要求当事人双方都出庭。
一般说来,诉讼当事人委托了代理人的,本人就可以不出庭参加诉讼活动了,但离婚案件不同于其他民事案件,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能否离婚,取决于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而关于这个问题,诉讼代理人往往把握不准,难以就具体情节进行陈述、辩论和说明。因此,离婚案件委托了诉讼代理人的,原则上本人还要出庭。考虑到某些案件的特殊情况,比如,当事人是精神病人,不能正确表达自己的意志,要其出庭没有意义;又比如,当事人正在患传染病,或正在国外不便亲自到庭,因此,法律在原则规定外,允许有例外。但前述两项例外也略有不同,对于不能表达意志的当事人,不仅可以不出庭,而且用不着提交书面意见;而对于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庭的,当事人必须要有是否同意离婚的书面意见提交给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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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有后续问题是, 女方法院起诉离婚,在婚内男方有婚外情和婚外性行为(有男方本人在婚内书写的三次找小姐的悔过书,以及与前女友联系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悔过书,正值当时女方坐月子)。请问这种情况下女方提出离婚的同时,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费吗?数额多少有个衡量的标准吗?法院会支持吗?
另外,如果离婚后孩子判给女方,女方可以以无房居住(是事实,娘家不能住)为由向男方要求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请专业律师解答,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