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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我想了解一下:
我2011年10月23日签了一份购车合同,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车辆名称,型号,车内外颜色,保险,赠品,总额,及总额所含内容及不退定(也没说车行没履行合同该怎么处理)。
当时我通过银行汇了5000元订金(合同里写的是:预付款金额:5000元)
当时签合同时车行经理还说是要订的,要20天到1个月内交车的(但签合同时交车时间没有写进合同里),期间我多次询问车行车辆生产进展情况,他们都说在跟进,会复电话,直到11月21日才说没有我要的浅内室,黑内室就有现货。
交涉中,我说:我是订车又不是购买现货,再说一个月了,才说没有?要等多久才有我要的浅内室?
他说:说不定等几个月都不会有!
等了一个多月了,每天都在等到车的那个希望,每天都让人很失望,最后还说等几个月都不一定会有,很让人气愤!!
想叫他退还定金,但又不知道这种情况能退还定金给我不?
请问这种情况我能如何维权呢?
除退还定金外我还能要求他赔偿吗??
请赐教,谢谢各位!!
您好!感谢您对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的信任和厚爱!
根据您的留言和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答复如下,供您参考:
1、首先要区分“定金”和“订金”的区别;若您交的是“定金”,对方在约定的时间无法履行交车义务,您有权依照合同法的规定要求其双倍返还定金;(您在订合同时,一定要和对方明确约定,交车的时间及违约的责任等,这样对于保护您的利益更有利。)
2、建议您正式和对方谈一次,若对方确实无法如期交车,您的5000元可以退出;若对方可以交车,您要注意和对方将交车的日期写到合同中,并约定如期不能交车的违约责任等。若您需要委托律师代理法律事务,请到《聘请律师》栏目留言或与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联系(见网页下部),谢谢!
——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