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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们几个朋友一起合伙帮徐州的公司建造了房屋,他们不付我们的款子。怎么办?请求律师帮助我们。
大致情况是这样的:
一、 2013年4月利阳公司和我订《郭集新型社区》工程合同。
同时我交了保证金20万元(交中天银都),电费保证金20000元(交中天银都新型社区甲方负责人),交房村镇镇府建管站10000元,劳工局10万元。
二 、 此时我已在建造(郭集东方锦绣小区)工程。其后利阳投资公司叫我们帮忙建造利阳投资公司办公大楼,我们出施式员帮忙,因为工程刚开工人员安排不过来所以我们没同意,以至于用各种理由吊难我们。最后我们没办法只好同意建设公司办公大楼,包工包料施工。当时说好完工后,工程款一次付清,谁知做到快完工时又以各种理由要我做后面的新型社区,而且要付保证金(不包括以前交的20万元),到新型社区工程六层付工程款时,全部退回办公大楼造价为65万元(不包括水电安装费用11万元),,共计76万元。
三、2013年5月15日动工路面硬化的费用也是有我们出钱,利阳投资公司承诺下次算工程量。按合同约定工程建到六层是付70%的工程款,当建到六层时利阳投资公司施展各种手段,各种理由拒绝进行验收和付款。
四、 其中利阳投资公司与江苏安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债务纠纷中,不付安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费用。以至于后面无监理人员,并把我们建设资料扣压,导至我们建设资料不其全。
五、经我们了解后得知利阳投资公司法人代表与中天银都负责人是同一个人叫姜广辉。
六、公司实际均为空壳公司(皮包公司),利阳投资公司实际根本无资金投资建设。该公司至今既不验收也不付款同,目前我们已欠供应商材料款、农民工工资,对外借款等多达450万元、公司办公大楼65万元、水电安装11万元,总共526万元人民币。
七、我们曾多次找到房村镇镇政府要求镇政府方面为我们解决此事,但无人能解决得了。万般无奈之下请求律师为我们主持公道,为我们农民工讨回血汗钱,向我们支付工程款526万元人民币。
另外我们东区工程款1000万元。这样的工程在徐州有5家。都是这个利阳公司的。
我们挂靠的建筑单位是中天银都(天津)工程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法人姜广辉。
房产开发商是利阳投资公司法人也是姜广辉。
我们没有办法了,只有请求北京的律师为我们主持公道。地方政府推来推去,我们挡高速路,到南京信访,几百人到徐州市政府都没用,那个姜广辉还逍遥自在,我们的款子要不回,房子他们还在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