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题 - 《在线律师》法律论坛 (http://148-law.com/dv/index.asp)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http://148-law.com/dv/list.asp?boardid=5) ---- 离婚咨询 (http://148-law.com/dv/dispbbs.asp?boardid=5&id=21352) |
-- 作者:水木 -- 发布时间:2011-2-13 22:07:58 -- 离婚咨询 您好!我与丈夫是经人介绍认识的,由于当时了解不够就匆忙结了婚,婚后出现了诸多问题。结婚一年多以来,我认认真真地对他对这个家,我是那种传比较传统顾家的女孩,而他则是那种用情不专、爱撒谎、没有责任心的人,而且在男女问题上屡屡做出了对不起我的事。经家人一而再地劝导,他却丝毫无悔改之意,且一如既住屡屡再犯。现我二人感情完全破裂,忍无可忍之下我提出了离婚,他后来也同意了,但目前我们有一未满1周岁的儿子,我想要孩子,因为他这种人一身毛病,孩子跟了他会误了孩子的一生,他也同意将孩子给我。但目前是我们结婚时的房子是一个约80平米的二室一厅的房子,是6楼顶楼。当时买的时候是三万七,是矿务局单位分的福利房,户主是他爸的名字(现此房屋市面价值约18万左右)。。我们结婚时他们家人已经在那住了三年多,当时结婚他们允许的是房子我们住,他们回村里住,两代人不在一起,当时也没写下房子归谁,一直到现在户主仍然是他爸的名字。我想问如果我们一旦离婚,房子上我和孩子有份吗?如果是我起诉离婚,按法院正常程序走,我们这样的案子该怎么判?按当地的标准,抚养费给多少?应该怎么给付?(他家父母都已退休现每月退休金约3000元左右,丈夫每月1200元左右),像这种情况我可以要求抚养费一次性付清吗? 另外,还想问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他个人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所借的一些些债务,在法律上称作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吗,用我还吗?还有就是结婚前给的彩礼,结婚后娘家陪送了冰箱、空调、饮水机、床上用品等价值一万多元,请问这些离婚时应归谁?请专业律师回复。谢谢! |
-- 作者:148 -- 发布时间:2011-2-13 23:39:38 -- 您好!感谢您对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的信任和支持!
您咨询的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较多,若您需要委托律师代理法律事务,请到《聘请律师》栏目留言或与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联系(见网页下部)。 ——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竭诚为您服务! |
-- 作者:客人 -- 发布时间:2011-2-16 20:41:54 -- 我朋友和她老公在闹离婚快两年了,女方老家是许昌的,男方是三门峡的,他们离婚协议都已经写了,现在你男方又不想离了,他们分居也快两年了,女方如果起诉离婚在许昌可以吗 |
-- 作者:148 -- 发布时间:2011-2-18 9:59:16 -- 您好!感谢您对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的信任和支持! 根据您的留言和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答复如下,供您参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综上所述,女方可以到男方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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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客人 -- 发布时间:2011-2-19 11:10:53 -- 你好 我帮朋友问一下 现在他们的感情破例,无法共同生活,她先离婚 现在有一个女孩2岁, 国定资产有2辆车 ,欠债男方门下大约有50万左右,女方门下有7万左右 已协商有小孩女方带,男方每月付女方(小孩)1000元生活费,请问如果女方要提出离婚,男方要付那些费用给女方?女方要付那些责任? |
-- 作者:148 -- 发布时间:2011-2-19 21:11:23 -- 您好!感谢您对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的信任和厚爱! 综上所述,您的朋友和其丈夫可以依照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来办理,若需要委托律师代理法律事务,请到《聘请律师》栏目留言或与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联系(见网页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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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客人 -- 发布时间:2011-2-20 19:59:03 -- 我和丈夫经人介绍结婚已有一年多了\'因丈夫有病不能过夫妻生活\'我想离婚\'礼金要退吗他家拿了我的钱要还不\' |
-- 作者:客人 -- 发布时间:2011-2-20 22:03:15 -- 你好 问一下,结婚有18年了,感情一直很好,有两个小孩,老公出轨了,要离婚,女方跟他18年了,有什么赔偿? |
-- 作者:148 -- 发布时间:2011-2-21 22:27:35 -- 您好!感谢您对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的信任和支持! 根据您的留言和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答复如下,供您参考: 依照我国《婚姻法》第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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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148 -- 发布时间:2011-2-21 22:32:44 -- 您好!感谢您对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的信任和支持! 根据您的留言和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答复如下,供您参考: 依照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如果您们的情况符合上述的规定,则可以依法对彩礼做出相应处理。若您需要委托律师代理法律事务,请到《聘请律师》栏目留言或与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联系(见网页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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