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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人杰
--  发布时间:2007-1-18 23:11:15
--  如何保护自己
我在06年7月份就职于1家公司,为普通员工。07年1月跳槽到另一家同行业公司。现原公司想起诉我违反合同条款,到同行业竞业,但我并不记得与他们签订劳动合同,他们拿出一份有我签字的劳动合同,我认为那份劳动合同是伪造的,现在我应该用何种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如何取证?谢谢
--  作者:jwycyzw
--  发布时间:2007-2-6 9:4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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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现行劳动法律有关规定,员工跳槽到其他单位,首先,要通知用人单位,时间是提前30天通知,让用人单位有充分准备,另找员工接替工作,或再行招收新员工接替工作。其次,同业竞止的规定,即员工所新就业的单位,一般情况下,不得与员工原来所在单位有竞争,但是这项规定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情况下为一至三年。因为这涉及到商业秘密问题。至于你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一事,如果你真的没有签,你没有必要取证,让事实说话。从上面可知,你在用人单位才干了6个月,属试用期范畴,你随时可以走人,没有必要与其打招呼。

以上是本人对劳动法律知识的一点粗浅理解,仅供参考之用。


--  作者:148
--  发布时间:2007-5-11 16: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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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所述,既然单位没有和你签订劳动合同,你自然不必受同业竞止的限制,你只需否认劳动合同存在即可,如对方不服,可申请仲裁庭对其笔迹鉴定。如还有不明白之处,可致电长济所010-82564110转12。

                                           北京长济律师: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