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好友在石家庄的朋友有个亲戚在无极县的工厂要从国外进一批货,请他介绍,我朋友认识天津一进口公司可进货
售给那工厂,但买卖双方不熟,工厂不敢汇订金给进口商,工厂要求将订金二十二万打给我朋友,我朋友再电汇给进
口公司做订金.这中间三方之间都没签合同,只有一张工厂要求我朋友打的借条,内容大意是说我朋友借了二十二
万,到日期时,我朋友需在一个月内将订金退还工厂.其实是在货到工厂后工厂即付余款收货,同时将借条当场退还
给我朋友做废.我朋友太热心大意及信任朋友,好心办坏事,现天津卖方拖廷过期四个月还无法交货,订金也拖住不
退还我朋友,我朋友没钱退还工厂订金,而且他那石家庄朋友一年前也曾向他借了十二万久拖不还,现他那朋友和买
方工厂合起来控告他诈骗,公安将他关在看守所己近一周不放,也不让人见, 也不可对外通讯,我朋友家人找到公安
局了解情况,明明是没签合同,公安却说有签合同为证是合同诈骗. 请问律师此种情况公安有权只凭借条及控方口
供拘留人不放吗?有啥办法解决?我是一名外国人,我觉得此种没充足证据的长期拘留方式严重侵犯人权,危害人身
自由,是不是在中国都是这样的,是否符合法律条规?另公安若查他那石家庄朋友向他借款十二万之事(有银行汇款
纪录但没写借条),对方若否认或谎称己退还(没还款证明),及查问天津进口商订金之事,他若谎称订金己退给我朋
友(没还钱证明),公安该信谁?此案应是我朋友做为一中间人,控方是否应控告那进口商才对,只是我朋友写了张借
条惹出麻烦,请问律师此案应如何应对是好? |